莫误读泽熙之“罪”
摘要: 【莫误读泽熙之“罪”】这次被查处,并不是因为泽熙热衷炒作中小市值题材股,而是在操作这些股票时有违法的嫌疑。这次被查处,并不是因为泽熙热衷炒作中小市值题材股,而是在操作这些股票时有违法的嫌疑。名噪一时的
【莫误读泽熙之“罪”】这次被查处,并不是因为泽熙热衷炒作中小市值题材股,而是在操作这些股票时有违法的嫌疑。 这次被查处,并不是因为泽熙热衷炒作中小市值题材股,而是在操作这些股票时有违法的嫌疑。
名噪一时的泽熙投资这次栽了,其掌门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作为一家曾经在资本市场上呼风唤雨,影响甚大的投资机构,他的陨落自然受到广泛关注。还有一些舆论据此认为,泽熙热衷于炒小盘股、题材股,现在其受到查处,表明管理层希望市场回归价值投资,积极投资蓝筹股的意图,因此市场格局也将因此发生极大的变化。
诚然,在泽熙的投资名单上,的确很少有大盘蓝筹股的身影。其对于中小市值品种的关注程度应该说是比较高的,其重仓品种中,就有不少题材股。但应该说这只是反映了泽熙的一种选股思路,或者说是投资偏好。对于这种思路与偏好,人们无疑是可以讨论的,也能够作出赞同与否的结论。
但是,应该明确指出的是,泽熙这次被查处,并不是因为其热衷于炒作中小市值题材股,而是在操作这些股票时有违法行为的嫌疑。公安机关在相关信息中说得很清楚,对泽熙掌门人立案调查,是因为涉嫌非法获取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操纵市场,而我国刑法中就有这两条罪名。显然,泽熙之“罪”,不在于买卖中小市值股票,而是在买卖过程,以及在形成买卖决策过程中可能存在触犯刑法的行为。至于说查处泽熙,更多是表明了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是为了市场的长治久安。至于引导投资理念,这不是查处行为的目的,因为查处行为本身是表明什么事情不能做,做了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是告诉别人应该去做什么。至于说鼓励投资蓝筹股,这属于投资者教育与引导方面的问题,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
以上这些道理应该说并不复杂,但是人们也注意到,泽熙被查处后,泽熙重仓的股票,以及不少中小市值题材股都出现了很大的下跌。客观而言,这种下跌本身还是有其合理性。毕竟泽熙出事后,其所持有的股票很可能面临被其它方面处置的结果,原先的操作步骤将被改变,这对其走势来说会带来相应的不确定性,其它持股者因此而选择卖出也是自然的。更况,有些股票的价格也被炒得比较高,本来就有调整的要求,现在有了这样的利空,股价自然更加容易下跌。不过,如果因为泽熙的重仓股跌了,就推断出以后中小市值股票不能碰了,题材股是高危品种,这样的观点也有问题。
前面已经说过,泽熙之“罪”在于涉嫌违法而不是炒作中小市值题材股。对于证券市场而言,应该允许不同投资风格的资金存在,并且为其提供不同类型的投资品种。这里的关键是在合规操作,风险与收益平衡。对于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来说,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前提下,选择一些有成长性的题材股进行投资,这是很正常的行为。与投资大盘蓝筹股一样,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而且,问题还在于,中国的经济正进入到一个“新常态”,调整产业结构,改变增长模式已经成为经济转型的关键。在这过程中,涉足新经济的企业,理应更多地受到关注,资本市场也应该对此有相应的倾斜。我们的上市公司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企业,它们规模大多还比较小,有的目前业绩还比较一般,但同时又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因此在市场上受到青睐也是自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小市值成长股成为当今股市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标的,实际上也是资本市场适应新常态的一种表现。不管泽熙是否进入这些股票,其内在价值不会因为泽熙事件而发生改变。因此说泽熙“栽”了,中小市值题材股就没有行情了,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读。
打击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对投资者的保护。如果将这理解为是对正常投资行为的干预或者诱导,不但偏离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本意,同时也是让执法行为庸俗化了,是非常不可取的。
投资,中小,市值,题材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