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打开万亿出行市场空间

    来源: 采编 作者:张彬

    摘要: 【网约车新政打开万亿出行市场空间】日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正式出台。《暂行办法

      【网约车新政打开万亿出行市场空间】日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正式出台。《暂行办法》成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指导意见》对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利益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取消8年强制报废,采用市场定价

      巡游出租车经营权采用无偿、有期限方式

      日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正式出台。《暂行办法》成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指导意见》对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利益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业内人士表示,网约车获得合法身份后,将与巡游出租车形成差异化竞争,发展将步入快车道,一个巨大的出行市场将逐渐打开。

      底线

      管住安全和公平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7个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

      “出租汽车行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在丰富了人民群众出行体验的同时,又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旧矛盾叠加,情况错综复杂,行业不稳定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出行需求。”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网约车市场,但是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责任主体,就是谁来负担承运人责任主体不明确,乘客安全和驾驶员权益得不到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泄漏风险比较高等等。

      网约车平台之间的价格战、补贴战,不但扰乱了巡游出租车市场,而且不利于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我们对网约车没有‘一禁了之’,而是出台了全球在国家层面上第一个网约车的监管法规,通过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给予其合法的身份,支持其规范发展。我们这次也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上对私人小客车的合乘进行了界定,这对于真正体现分享经济的出行方式,明确鼓励支持,为在全国发展合乘服务提供了政策基础。”刘小明说。

      “这次在制定对新业态的发展过程中大家注意到,我们明确提出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管住底线。管住什么底线?就是乘客的安全和市场的公平竞争。”刘小明表示。

      《暂行办法》对运营平台、司机、车辆都做出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相较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做了许多修改和优化。比如关于网约车车辆登记性质问题。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出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出新业态的特征。

      《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此前要求8年强制报废。

      《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此前是明确要签订劳动合同。

      新政

      巡游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明确出租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逐步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新增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科学的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鼓励新老业态通过兼并、入股等方式融合发展。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我们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就是不用承包金、不用定额的制度,而是根据运营的情况,驾驶员和企业合理承担风险,共同承担风险,合理分配利益。如果依然用承包的方式,鼓励用行业协会和工会共同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合理的承包金,实行动态的调整,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刘小明表示。

      刘小明表示,《指导意见》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因为传统的出租汽车运价是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科学的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的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方案明确,为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及合乘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前景

      万亿出行市场打开

      虽然《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做出诸多限制,但是文件出台还是得到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积极回应。滴滴出行回应称,该公司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优步公司回应,《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网约车新业态的认可和支持,使我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颁布此类全国性法规的国家。优步公司符合暂行办法中《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优步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

      神州专车也表示对文件的出台表示欢迎,将严格按照网约车监管政策要求,继续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模式,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质地出行服务。

      知名咨询公司罗兰贝格发布的报告称,至2020年中国网约车市场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其潜在市场需求达到1.1万亿元。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各路资本竞相进入网约车领域。

      今年以来,网约车平台公司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融资高潮。目前滴滴出行、易到都在筹划上市,神州专车已经在新三板挂牌,并且上市以来交易活跃、涨幅较大。

      专家表示,网约车获得合法身法,万亿级的出行市场已经彻底打开,未来四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分享超级蛋糕时,已经白热化的市场竞争或将进一步升级。

    关键词:

    网约车,暂行办法,出行,出租汽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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