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股东背景“定生死” 将迎来残酷“洗牌季”
摘要: 【基金子公司股东背景“定生死”将迎来残酷“洗牌季”】新规一旦落地,基金子公司的业务规模将受到净资本指标的强力约束。据记者了解,虽然部分基金子公司的股东计划增资,但与现有的业务规模相比,增资规模颇有“杯
【基金子公司股东背景“定生死” 将迎来残酷“洗牌季”】新规一旦落地,基金子公司的业务规模将受到净资本指标的强力约束。据记者了解,虽然部分基金子公司的股东计划增资,但与现有的业务规模相比,增资规模颇有“杯水车薪”之感。而考虑到各家基金子公司的股东背景不同,增资实力差距较大,未来基金子公司将会遭遇残酷的“洗牌”。(中国证券报) 本该是“收割”的繁忙季节,身为一家基金子公司的负责人,罗康(化名)却出人意料地选择了休息。
“征求意见结束后,新规就要落地执行。按照新规对净资本的计算方式,现在的基金子公司几乎都没法承揽业务了。歇一阵子,观观风向,换换思路,也是没办法的选择。”罗康说。
罗康所指的新规,是证监会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法规,分别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证监会公告,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9月12日。这意味着,两项新规距离落地已为时不远。
而新规一旦落地,基金子公司的业务规模将受到净资本指标的强力约束。据记者了解,虽然部分基金子公司的股东计划增资,但与现有的业务规模相比,增资规模颇有“杯水车薪”之感。而考虑到各家基金子公司的股东背景不同,增资实力差距较大,未来基金子公司将会遭遇残酷的“洗牌”。
通道业务被“速冻”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79家基金子公司的管理规模突破11万亿元——从零起步,至超10万亿元的庞然大物,基金子公司只用了不到4年的时间。
而这个令人咋舌的扩张速度,其根基来自于通道业务。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许多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占总业务量的比例高达八成左右。尽管为了从信托口中夺食,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上开出的费率普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但凭借迅速聚集的庞大资产管理规模,基金子公司依然从通道业务中赚得盆满钵满。对此,罗康形象地将通道业务形容为基金子公司的“命根子”。
但若新规落地,基金子公司的“命根子”却存在被掐死的风险。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基金子公司未来若要开展业务,其资产管理规模要受到净资本的强力约束,至少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2、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3、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这其中,风险资本直接和资产管理规模挂钩,其计算系数的高低,将直接决定基金子公司的净资本是否符合风控,也将直接决定基金子公司可开展的业务规模。
罗康告诉记者,按照新规公布的计算系数,一对一的通道业务主要适用于0.8%的系数,而一对多的通道业务则主要适用于1.5%的系数,假设以11万亿元的总资产规模中约八成为通道业务量计算,即便是用最低的0.8%系数,总计也需近700亿元的风险资本,对应的净资本至少要在700亿元以上。而目前基金子公司的平均注册资本不超过1亿元,79家合计也不到百亿元,与净资本要求差距实在太大。
“这不是简单靠增资就可以弥补的鸿沟。要想让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例达到100%,在净资本短期无法大幅扩张的背景下,只能降低风险资本。直白地说,就是大幅度降低资产管理规模。”罗康说,“从本质上说,在过渡期内,基金子公司会处于‘半歇业’状态,没有必要再去承揽更多的业务。”
另一个致命的打击则是,0.8%的计算系数要高于目前通道业务的平均费率水平,这意味着即便拥有足够的净资本,再拓展通道业务其实也是一笔赔本生意。而如果大幅提高通道业务的费率,则等于将客户拱手送人。在罗康的眼里,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的黄金期已经就此结束。
股东背景“定生死”
据记者了解,为了应对新规的净资本约束,部分基金子公司的股东正在筹谋向基金子公司大比例增资,以求过渡期结束后,基金子公司仍能够维持一定的资产管理规模。
拥有银行股东背景的基金子公司,或将成为此轮增资中最大的受益者。在过去4年里,银行系基金子公司承揽的大量通道业务都源自于银行的支持,其资产管理规模之大也令同业震惊: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中,至2016年6月底,基金子公司专户管理规模前20名中,有9家拥有银行系背景,其资产管理规模合计高达约4.5万亿元。而要维持这个资产管理规模,所需净资本或需要超过300亿元,这显然是基金子公司所不能承受的,但对于财大气粗的银行来说,却并不是个难题。
“业内的共识是,虽然银行未必会通过注资补足所需的净资本,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行业残酷洗牌中,银行系基金子公司必然比其他基金子公司拥有更多的净资本实力,也就意味着其所能拓展的业务规模比其他基金子公司高得多,生存空间显然更大。”罗康说。
但对于一些股东实力较弱的基金子公司来说,新规的净资本约束,几乎等同于封死了自己未来的发展之路。罗康告诉记者,许多基金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过几千万元,与其现有资产管理规模所需对应的净资本差距太大,而作为主要股东的基金公司,实力也很弱小,根本不可能拿出大笔资金进行注资,这样一来,这些子公司未来能承揽的业务量十分有限,几乎丧失了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还不止于此。由于净资本的强力约束,基金子公司的资产规模扩张有了“天花板”,这同时会降低股东回报率,从而降低股东进一步增资的欲望。罗康告诉记者,在基金子公司扩张速度最快的时候,由于注册资本较低,股东的年回报率有的可达到80%以上,但在新规执行后,股东回报率可能迅速回落到10%以下,与基金子公司的业务风险相比,这个回报率已经很难具备吸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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