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解读(二)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摘要: 编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投资者应关注《指引》施行后

      编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投资者应关注《指引》施行后投资分级基金相关业务权限的变化,合理安排交易,避免由此而产生的风险。本栏目主要对《指引》的实施安排、《指引》施行后投资者权限的变化、投资者权限开通及应满足的条件等方面进行专题解答,敬请关注。

      问:《指引》在实施上是如何安排的?

      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指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市场各方做好充分准备及市场交易正常进行,《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预留了5个月左右的过渡期。证券公司应于2017年2月25日前完成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根据《指引》所附必备条款制定《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进行相关技术系统改造及测试等。在完成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后,各会员单位可为符合《指引》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问:《指引》施行后,分级基金存量投资者将会受到哪些影响?

      答:《指引》施行后,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投资者已持有分级基金子份额,但未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投资者应关注《指引》施行后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权限的变化,合理安排相关交易,避免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问:证券公司何时可为投资者开通相关权限?

      答:证券公司完成技术改造后,可为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应关注证券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了解其为投资者开通权限的时间安排、开通方式等,并至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问:投资者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投资者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投资者在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分级基金特有的规则、所投资的分级基金产品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问: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如何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答:个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的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权限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

      (2)证券公司进行综合评估:证券公司应了解投资者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知识与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信息,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进行核查,综合评估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并向符合条件、通过评估的投资者详细介绍分级基金产品特性和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相关风险。

      (3)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对于符合《指引》规定条件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郝运 HN064)

    关键词:

    基金,分级,投资者,相关,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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