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601988)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出具日:2017年11月08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月3日重要提示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601988) (601988)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7年11月08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月3日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自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原基金于2013年4月2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08号文注册;原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2015年8月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于2015年9月9日实施基金转型,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由《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自2017年6月29日起低于50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已于2017 年 9月 21 日、9月22日、10月10日、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事宜进行了相关公告。详情见《关于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关于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关于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 基金概况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由“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于2015年8月6日经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于2015年9月9日实施基金转型,《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生效。

      截至2017年9月20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17年10月12日起进入清算期。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0月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四、清算情况

      自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1月08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分配基金剩余财产的手续费等,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涉及的银行划款手续费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二) 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11月08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根据基金管理人2017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76,245.13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11月2日划入托管账户。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4,301.50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4,235.37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3.80元,应收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62.33元。为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资产为人民币410,184.00元,该金额为停牌股票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停牌股票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该只停牌股票的指数收益法价格*股票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1) 停牌股票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7年10月11日)持有的全部停牌股票明细如下:

      2) 本次清算期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1月08日)停牌股票复牌及处置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002006精功科技(002006)(002006)已于2017年11月2日复牌,并于当日卖出,卖出所得金额共计373,884.52元。

      (三)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196.84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11月3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627.66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11月3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06.60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11月3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790,178.90元,该款项分别于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3日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568,448.76元,该款项为债券利息个税,考虑到税务风险,此次不予分配。

      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50,006.02元,包括应付赎回费、预提审计费。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6.02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10月12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审计费为预提的2017年审计费,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11月6日支付。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 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7年 10月 12日至2017年11月0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备付金及保证金利息。

      2、 股票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卖出股票金额与其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的差额。

      3、 其他收入为赎回费收入。

      4、 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 11月 0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9,212,610.90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7年11月09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所有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 《关于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 存放地点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2018年1月3日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参加部分销售机构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A类:005221/C类:005222,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1月5日起参加相关销售机构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自2018年1月5日起本基金将参加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60188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600369) (600369)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000166)(000166)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002673) (002673)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申购费率优惠等活动,具体细则请咨询上述公司或参考上述公司相关活动公告。

      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自2018年1月5日起,本基金将参加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000776) (000776)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601688) (601688)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000562) 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601377) (601377)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细则请咨询上述公司或参考上述公司相关活动公告。

      三、本公司联系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500A基金

      份额2018年上半年度约定

      年基准收益率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500A基金份额(代码:150053)约定的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泰达500A份额约定的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基金成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并按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对泰达500A份额的年基准收益率进行调整,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鉴于2018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泰达500A基金份额2018年上半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5.00%(=1.50%+3.5%)。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期间泰达500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1月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泰达500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053”,基金简称为“泰达500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泰达500A份额将于2018年1月3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8年1月4日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月4日泰达5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月3日的泰达5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泰达500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价或溢价交易情形,与折算前收盘价扣除2017年约定收益后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8年1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见2017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fcteda.com)上的《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关于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新增销售机构

      及参加部分销售机构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分别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月5日起,本公司旗下的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21/C类005222)新增下列销售机构及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

      (注:排名不分先后)

      自2018年1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将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以本公司对外公告日期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何一华 HN110)

    关键词:

    基金,投资,清算,证券,份额

    审核:yj22494 编辑:yj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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