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将迎更大力度监管新政 严控隐性债务增量
摘要: 多省密集发文释放严控地方债风险信号地方债将迎更大力度监管新政将严控地方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编者按:在积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的2018年,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无疑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方面,“开前
多省密集发文释放严控地方债风险信号
地方债将迎更大力度监管新政
将严控地方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编者按:
在积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的2018年,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无疑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方面,“开前门”。扩大地方专项债发行还将保持力度,并有望取得新突破;另一方面,严控地方债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堵住后门”也成为今年的重中之重。
防风险位列今年三大攻坚战之首,既要有效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又要合理有序化解债务存量风险,这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无疑是个艰巨的挑战,同时也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必然要求。2018防风险攻坚战大幕已然开启。
近期地方债将迎来更大力度的监管新政。《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关于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若干举措正在酝酿中,将着力化解地方隐性债务存量、严控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化解地方债风险。
去年以来,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高层会议都提到“地方债”,释放严管信号。财政部层面,从地方债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到曝光并问责了数起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案例,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也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2018年要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在地方层面,多地在对2018年经济工作部署时都释放出严控地方债风险的明显信号。例如,江苏省强调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管控,对于新上项目要从严把关,超过政府债务限额的项目一律不批、超出债务率合理范围的企业债一律不报、资金配套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开工。重庆市强调“坚决防止靠过度举债保增长的做法,决不能寅吃卯粮、透支未来”。吉林、江西等地也提出要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督,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此外,浙江、重庆、陕西、广东、天津等多地都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地方债的规范文件,明确了省政府对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并划定了化解债务风险的时间表。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与化解的意见》明确,严格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高风险地区化债计划管理,督促落实化解债务风险举措,确保2020年前将债务率降低到警戒线以内;对不能按期完成化债目标任务的市、县(市、区)政府,严格责任追究,并扣减相应的财政资金。
《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还强调,高风险地区要切实履行5年化债计划,逐年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成化债目标,在5年内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降低到警戒线(100%)以内。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风险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
该预案明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具体包括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和或有债务风险事件。“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截至2014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并要求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含县级)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本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目前地方债总体风险可控,但是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等行为,累积的风险值得重视。据悉,目前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一是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银行贷款、债券类融资工具、信托、保险、资管产品等方式替政府融资,靠政府担保或资金偿还。二是以不合规的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来变相举债。
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可以从三方面突破:一是优化债务期限,很多地方债是短债长投,如何将融资的项目资源和期限匹配是一个要解决的问题;二是严格地方债的预算管理,地方债的使用项目、偿债来源等都要进行一一对比,确保还债来源和偿债来源之间有对应关系;三是严控地方以PPP等方式变相举债。
蒋震表示,地方举债行为要放在整个社会全局中考虑,举债要有相应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基础作为前提,要根据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情况来确定债务规模,在解决债务形成的资产方面,也要根据各地区的发展情况合理确定标准。
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看来,进一步把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仅要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和违规融资问责,也要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解决内在性问题。比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绩考核、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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