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合公募化改造提速 “一参一控”有望解锁

    来源: 时代周报 作者:佚名

    摘要: 来源:时代周报原标题:大集合公募化改造提速“一参一控”有望解锁兴证资管今年将提交全部10只大集合产品的公募化改造申请,目前已有1只获批,正在客户意见征询当中,另有数只改造在途。时代周报记者宁鹏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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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大集合公募化改造提速 “一参一控”有望解锁

      兴证资管今年将提交全部10只大集合产品的公募化改造申请,目前已有1只获批,正在客户意见征询当中,另有数只改造在途。

      时代周报记者宁鹏发自上海

      2020年伊始,券商大集合公募化改造即呈现加速态势。截至3月30日,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已经完成公募化改造的券商大集合产品达到了11只。

      3月17日,兴证资管旗下首只大集合公募改造获批,这意味着虽未取得公募业务资格,但兴证资管在产品运作上已涉足公募领域。

      3月30日,兴业资管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兴证资管现有大集合产品10只,涵盖股票投资类、债券投资类、FOF类、保证金类等,今年将提交全部10只大集合产品的公募化改造申请,目前已有1只公募化改造获批,正在客户意见征询当中,另有数只改造在途。

      据2018年11月证监会发布的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

      于是,为做大客户群体,所有管理大集合的证券公司或其资管子公司,都有公募化动力。

      快车道上爆款频出

      一直以来,券商大集合因其投资者户数类似于公募,又具备私募产品门槛较高的属性,面临“非公非私”的尴尬。

      自2013年6月新基金法实施以来,券商大集合被停发。进入存量时代后,全行业400多只大集合对其管理人而言,成为稀缺拓客产品。

      2018年发布的指引对大集合产品进一步对标公募基金、实现规范发展的标准与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并给予合理的规范过渡期,要求存量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标公募基金进行管理。

      对于券商大集合而言,公募化改造成为重要“分水岭”。改造后的大集合产品将贴上“公募”标签,从投资门槛、投资范围、投资运营等方面与公募基金实现统一。

      2019年8月,“东方红7号”转型获批,打响券商大集合公募化改造第一枪。不过,因东证资管拥有公募业务资质,在行业内并不具备代表性。

      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迄今已获得公募牌照的证券公司或其资管子公司仅13家。

      此后,国君资管、广发资管、中信证券资管等也纷纷启动了大集合产品改造,转型公募开始驶入快车道。

      从之前已经获批的几只产品来看,券商资管对于公募化改造热情较高,投注了较多资源,部分产品甚至成为“爆款”。

      部分大集合产品的公募首秀颇为“吸睛”。

      2019年9月,国君资管旗下君得明混合型资管计划完成公募化改造,一个小时销售额超过30亿元,首日募资高达122亿元,当天就暂停申购。

      2019年11月4日,公募化改造产品东方红启元与中信红利价值同日发售,双双成为“爆款”,其中东方红启元首日募集超50亿元,中信红利价值首日发售亦高达46亿元。

      2020年3月,中信证券资管旗下第三只公募化改造产品中信臻选再次单日销量突破40亿元。

      兴证资管加入布局

      早在7年前,兴业证券已开始追求公募基金业务资格,是首家发布申请公募基金业务牌照的上市券商,不过受制于 “一参一控”。

      企查查信息显示,兴业证券目前持有51%的兴证全球股权。此外,还参股了南方基金,持股比例为10%。

      实际上,兴业证券的公告,隐含了对于“一参一控”放松的预期。在新基金法实施前夕,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提到“放宽基金公司股东‘一参一控’、同业经营限制,弱化行业门槛管制,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兴证资管前身为2000年成立的兴业证券资产管理部。作为兴业证券全资子公司,兴证资管在券商资管业内一直以主动管理为特色,产品公募化之后,有望进一步发挥主动投资管理的禀赋和优势。

      公开资料显示,即将进行公募化改造的“金麒麟领先优势”,成立时间为2013年5月,成立规模为2.59亿元,风格为混合型计划。

      “倘若‘一参一控’政策松动,兴业资管将积极申请公募业务资格牌照。”上述兴业资管人士表示。

      “一参一控”有望松绑

      多数券商由于受“一参一控”的限制,无法申请公募牌照。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截止到3月30日,仅有五矿证券一家在排队。

      “自2018年年底,业内已经有了‘一参一控’放松的预期。”3月30日,沪上某券商资管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根据新基金法,投资者超过200人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被定性为公募产品。而大集合引发的争议在于,部分基金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券商,而券商资管公司的控股股东也是券商,如果两者同时开展公募业务,与“一参一控”相关规定相抵触。

      上海证券创新发展总部总经理刘亦千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金融行业对于“一参一控”的设定,本身是为了防范利益输送以及无序竞争。资管业务本身有其特殊性,资管业务投资于标准化产品,有可能造成利益输送的环节较少。业务模式也比较清晰,从产品设计、备案、募集、托管以及客户服务各环节均高度标准化。

      除了公募化改造外,监管部门鼓励未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通过将大集合产品管理人更换为其控股、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并变更注册为公募基金的方式。

      上述券商资管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种做法类似于将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送人,业界参与的热情不高也属正常。

      刘亦千表示,伴随着资管新规的推出,所有金融业务会被放在同一个框架下,“一参一控”在这个框架下面临诸多挑战。譬如说,改造之后券商大集合实质就是公募基金,倘若在过渡期后不再允许券商继续服务投资者,似乎也并不合理。从法理上来说,资管新规的级别更高,放开“一参一控”有很强的可行性。

      “从券商大集合改造的进度看,‘一参一控’放开的可行性很高。”刘亦千说,券商资管公募业务的放开,并不会对“券商系”基金公司产生太多影响。“券商系”公募的发展,大多依靠治理机制和团队的管理能力,对于股东资源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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