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通报北京地区基金违规销售恶劣案例

    来源: 中证网 作者:佚名

    摘要: 原标题:独家!监管机构通报北京地区基金违规销售恶劣案例(记者李惠敏吴娟娟)记者从机构人士处获悉,6月28日监管机构向部分机构通报近期北京地区基金销售市场影响较为恶劣的典型案例,供机构借鉴警示。

      原标题:独家!监管机构通报北京地区基金违规销售恶劣案例

      (记者 李惠敏 吴娟娟)记者从机构人士处获悉,6月28日监管机构向部分机构通报近期北京地区基金销售市场影响较为恶劣的典型案例,供机构借鉴警示。

      根据通报,某基金公司将基金销售规模与证券公司席位交易量挂钩,将销售人员的业绩激励与新发基金的销售量直接挂钩,且销售费用管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大量金额的销售费用通过地铁一次性充值票据报销的情形。监管机构依法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该公司合规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通报指出,某基金公司在销售旗下某基金过程中,未能确保宣传推介材料真实、准确,将基金经理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的从业经验均算作投资经验,致使宣传推介材料中显示的基金经理投资经验与其实际投资经验不符等。监管机构依法对该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通报还指出,某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未建立规范的销售业务流程,存在允许直销业务人员代投资者填写销售业务表单中风险揭示相关重要内容的情况;未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人员培训制度,缺少对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的检查和监督,销售适用性执行不到位等。因此,监管机构依法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改正期间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该公司的总经理、合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监管机构也注意到部分基金子公司的销售违规行为。例如宣传预期收益率方面,某北京基金子公司制作的产品宣传推介材料直接将“股权维持费”替代为“年化收益率”进行报价宣传,监管机构依法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三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键词:

    监管机构,基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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