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招联金融侵害消费者权益遭监管通报 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滑近20%
摘要: 10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
10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以下简称“招联金融”)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情况;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的管控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招联金融催收管理不到位。
具体来看,招联金融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情况。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同时,招联金融还存在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的问题。2018年以来,该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通报》指出,招联金融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的管控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一是准入审核不严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占有情况等。二是合作规模控制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2日即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三是对风险事件预警分级不审慎。该公司在前述上海某公司状况未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调低预警级别。
此外,招联金融催收管理不到位。一是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进行电话催收,对客户造成骚扰;向客户刘某工作单位拨打电话,告知其同事关于刘某的逾期信息。二是对委外催收机构考核不严。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天眼查显示,招联金融是由招商银行(600036,股吧)与中国联通(600050,股吧)共同组建成立,注册资本38.69亿元。招联金融通过小额消费信贷服务促进消费升级,从传统银行服务覆盖不到、普罗大众急需的微金融服务入手,为用户提供纯线上、免担保、低利率的普惠消费信贷服务。招联金融旗下拥有“好期贷”、“信用付”两大产品体系,以线上模式为主、兼具O2O模式,嵌入到购物、旅游、装修、医疗美容等各类消费场景中,业务覆盖全国广泛地区。
招行和联通财报数据显示,2016至2019年,招联消费金融分别实现营收15.3亿元、41.63亿元、69.56亿元、107.4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4亿元、11.89亿元、12.53亿元、14.66亿元。
不过,情况在今年上半年似乎出现了拐点。据中国联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0年上半年底招联金融总资产为920.76亿元,较年初的926.966亿元减少6.205亿元。上半年实现营收60.23亿元,同比增加30.76%;实现净利润5.78亿元,同比减少18.56%。由此可见,招联金融已陷入增收不增利的窘境,再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曝光,未来公司业务开展或许将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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