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修订QFII、RQFII细则:外资持股披露比例由26%调至24%
摘要: 10月30日消息,今日晚间,沪深交易所修订了QFII、RQFII交易实施规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规则,将外资持股比例初始披露指标由26%调整至24%。
10月30日消息,今日晚间,沪深交易所修订了QFII、RQFII交易实施规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规则,将外资持股比例初始披露指标由26%调整至2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分别于2002年和2011年落地实施。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扩大,A股投资者机构化及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实施资本市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证监会对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而沪深交易所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经修订后,深交所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而上交所发布了《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上统称两项《QFII、RQFII指引》)。
据上交所介绍,《QFII、RQFII指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六方面:
一是扩大投资范围。除原有品种外,合格境外投资者可投资于存托凭证、股票期权、政府支持债券等;同时,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以及债券回购交易。
二是修改信息报送要求。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信息报送负担,对信息报送要求作了修改,规定了相关主体的基本报送义务,并同时制定了配套指南。
三是调整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由26%下调至24%。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A股或境内挂牌股份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上交所表示,为提示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即将达到上限,设置了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
近年来,随着A股纳入MSCI、富时罗素等国际重要指数,不少投资者和机构提出,希望可以及时了解外资对上市公司整体持股水平,为此,上交所将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降至24%,即当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A股股份合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4%时,上交所将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通过上交所官网公布其持股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这一调整,就是为了提升交易便利性,整体影响不是很大,就是提示性作用。”一位华东券商投资人士分析称。
四是优化持仓与平仓相关事项。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境外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被动超过30%情形的相关处理方式,优化了境外投资者合计持股超过限定比例时的平仓顺序,明确了被通知减持后可申请继续持有相关股份的情形。
五是完善非交易过户相关规定。明确合格境外投资者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新增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以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相关情形。
六是加强持续监管。明确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名下的境外投资者的信息披露相关职责,完善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强化受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许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