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大V”谋转型 探索投顾合作新模式
摘要: 在《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发布后,第三方基金代销机构、基金“大V”以及基金公司已纷纷开始探索新模式。未持投顾牌照的代销机构或以投顾策略输出的方式寻求与持牌机构的合作;部分活跃在各平台的“大V
在《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发布后,第三方基金代销机构、基金“大V”以及基金公司已纷纷开始探索新模式。未持投顾牌照的代销机构或以投顾策略输出的方式寻求与持牌机构的合作;部分活跃在各平台的“大V”已入职持牌券商、基金公司旗下投顾持牌子公司。
2021年11月,广东、上海、北京的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相继收到了当地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通知》出台后,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纷纷下架了基金组合。同时,一些在平台上从事基金组合业务基金“大V”也受到波及。部分未持投顾牌照的基金第三方代销机构已经着手全面转型。一位基金代销平台人士表示:“我们平台上的部分组合在2021年12月31日就已解散,基民手上的投资组合已解散为单只基金持仓。”
部分平台暂时仅下架组合产品,没有其他整改动作。某第三方代销机构人士表示,对于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整改期为2022年6月30日,所以目前其所在的平台只是把原有的组合都下线,没有其他整改动作。上述两位人士均称,目前组合未出现大幅赎回的情况。
未持牌机构的转型路径也逐渐浮出水面。某资深第三方代销人士李磊(化名)表示,目前来看,有投顾牌照的机构以投顾策略输出的方式与未持牌的代销机构合作是可行的,不过在基金投资组合的展示页面须由持牌机构制作。此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通知》会加速基金销售机构和拥有投顾牌照机构的合作速度,未来这一合作趋势将更为普遍。
除了第三方代销机构以外,此前从事基金组合业务的基金“大V”也积极转型。李磊告诉记者:已有头部‘大V’入职了证券公司,还有‘大V’“入职了基金公司旗下具备投顾牌照的基金销售子公司。‘大V’入职后进入公司产品部,工作内容主要围绕产品和服务,与之前基本一样。而公司对‘大V’也有业绩和存量规模的考核。”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通知》出台后,最大的改变在于此前“大V”或基金公司等提供的组合未来都将转化为投顾产品。这一改变将涉及收费以及投顾自主调仓,与此前由基金公司或“大V”阶段性告知投资者怎么调或一键跟投的模式不同,投资者买入的组合由投顾直接调仓,无需自己操作。
“投顾新规有利于投顾行业在合规的情况下发展得更长远。”资深基金人士表示。
目前,基金投顾业务试点工作开展超两年,已经有59家机构获得基金投顾资格试点的备案函,包括24家公募基金、29家证券公司、3家银行和3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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