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薪酬制度有利于打破公募销售周期顽疾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摘要: 每经特约评论员蒋光祥在公认“高薪”的金融业当中,公募基金基金经理等核心从业人员的薪资,向来是各方尤其是基民津津乐道的话题。去年初,更有“诺安基金经理蔡嵩松年终奖超7000万”等小道消息流传,

      每经特约评论员 蒋光祥

      在公认“高薪”的金融业当中,公募基金基金经理等核心从业人员的薪资,向来是各方尤其是基民津津乐道的话题。去年初,更有“诺安基金经理蔡嵩松年终奖超7000万”等小道消息流传,连基金公司自身都觉得数字实在太夸张,出来辟谣。但这无疑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投资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薪酬的探究兴趣。这一兴趣的支撑点,可能还在于很多人对于管理人拿高薪,但基民自己买的基金却难赚钱甚至经常亏损的窘境之惑。

      不过,眼下这一尴尬局面有望从顶层制度上得到扭转。根据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公募高管、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将当年绩效薪酬的20%以上买自家基金,且权益类基金不得低于50%;基金经理应将当年绩效薪酬的30%以上买自家基金,且优先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将薪酬管理纳入公司治理;董事会和基金公司不得将规模排名、管理费收入、短期业绩等作为薪酬考核的主要依据;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高管、基金经理递延支付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等条款。

      实事求是地看,《指引》所体现出的几个原则,比如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既有效激励从业人员,又要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平衡员工、经理层、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等。这基本符合当前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现状,拿薪酬这一点切入,事关各方切身利益,可谓抓住了痛点,也回应了投资者的关切。值得注意的还有,《指引》鼓励基金管理公司采用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分红权等与公司长期发展、持有人长期利益相绑定的多样化激励约束措施,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对于业内人士来说,更有明确的导向意义,也有助于公司管理层和基金经理完成对短期利益的超越。

      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最主要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之一,凭借低门槛、运作透明、管理规范,多年来已成为资管行业的标杆。行情配合之下,挣钱效应明显,让“炒股不如买基金”得以迅速走入人心,尤其是年轻基民的内心。但是同样很遗憾,市场高点出爆款,热销就比例配售;市场低点无人问津,难卖就延长募集。迄今仍是基金销售上的顽疾。与之对应,不少基民进场往往选在了一个错误的时点。市场高点时闻风而动,莫名敢于放大风险,一窝蜂地去抢热门产品,市场低谷时却又难以承受,一割了之,亏钱成为大概率的事情,回过头来难免对基金公司有所埋怨。这同时也令基金管理人头大,部分基金经理更是难以分清产品的盈利究竟是源于自己的能力,还是行情的眷顾;产品的亏损究竟是因为市场的颓势,还是基民的赎回所导致的斩仓割肉。当前的薪酬新规,很好地将基金管理人与基民利益进行了捆绑,遇到极端行情,起码管理人自己不会置身事外。对于稍具理性的投资者来说,遇难一起扛,而不是管理费“旱涝保收”,才是负责任的产品管理人应有的态度。

      毕竟,资管行业秉承的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受托文化。投资者的资金也终将集中流向长期业绩优秀的基金与能够给予基民各个环节更好体验的基金。与此同时,基金公司的价值取向决定了自身能否成功以及成功的早晚。

    关键词:

    基民,薪酬,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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