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触及预警线信息等问题 玖巴资本及责任人遭监管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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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摘要: (记者刘宇阳郝彦)12月28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厦门玖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巴资本”)3只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触及预警线的信息;4只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
(记者 刘宇阳 郝彦)12月28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厦门玖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巴资本”)3只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触及预警线的信息;4只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止损。
此外,陈志向作为玖巴资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厦门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均违反有关规定,故决定对玖巴资本及陈志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厦门证监局要求玖巴资本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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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