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旧买新”的基金自购要不得
摘要: 近期有媒体曝光,去年底一度大张旗鼓宣传自购旗下新基金的某基金公司,同时却在悄然赎回其他老基金,且为同一基金经理旗下产品。这一事件还引发不少投资者发帖抗议,认为自己被误导。
近期有媒体曝光,去年底一度大张旗鼓宣传自购旗下新基金的某基金公司,同时却在悄然赎回其他老基金,且为同一基金经理旗下产品。这一事件还引发不少投资者发帖抗议,认为自己被误导。
1月9日,明星基金经理丘栋荣担纲、上限20亿元的中庚港股通价值一日售罄。市场认为,这和去年底中庚基金宣布公司、基金经理(拟任)及员工将出资超六千万自购有关。但近期披露的基金四季报却显示,几乎在宣布自购的同一时期,中庚基金赎回了1260万份中庚小盘价值和855万份中庚价值领航(合计5014.69万元)。一些投资者认为,中庚基金这是在玩“赎旧买新”的营销套路。
从现有规定来看,基金公司是否自购新基金不具备强制性,购买数额的多少也属于自愿行为。但行情不好基金难发的时候,基金公司往往会把巨资认购新资金当作对外宣传和市场营销的手段来用,试图让投资人相信该公司对新基金的赢利有更多信心。监管部门对自购的资金来源也无明确的规定,并不要求基金公司披露自购资金是属于闲置资金还是卖掉过去的旧基金份额“拆借”而来。所以从合规的角度看,基金公司类似做法目前似乎并无问题。而且公开信息也显示,中庚基金不仅以往也曾被外界质疑过“赎旧买新”,其他公司也多有类似案例。
不过笔者认为,虽然法无禁止,但类似的做法危害不小。首先,这种做法与从外部引入帮忙资金一样,存在虚张声势,夸大公司实力的嫌疑,扰乱行业原有秩序;其次,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则存在误导风险,因为很多持有人是看到基金大规模自购后才选择加入其中。大肆宣传巨额自购,对赎回旗下其他产品筹集资金的做法却避而不谈,这在信息披露上是不公平的;最后,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一旦被揭穿,很容易危及市场对基金经理尤其是对明星基金经理的信任,导致大众不再迷信“基金自购”。
从本次事件曝光后引发的投资者质疑来看,其对基金公司品牌的负面影响肯定是存在的。一些业内人士甚至戏称,一些公司“兜兜转转就是一两千万元的固有资金,但经过数次官宣自购,在宣传上被加了‘杠杆’,给外界的感觉十分豪气”。显然,这种做法已经到了市场不得不重视的程度。
笔者认为,考虑到此类行为主要涉及新基金发行中的营销,监管可以考虑对基金公司申赎自家产品的信披做出更细的规定。比如,一旦基金公司将自购作为产品发行的卖点进行宣传,则应要求其同步披露发行期前后特定时间段内对自家产品的赎回情况,让投资者明晰基金公司自购的资金来源,还市场充分的知情权。总而言之,唯有在营销上少一些套路,在产品上多给投资者带来切实回报,实现基金购买者和基金经理的共赢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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