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基金业务指引出台 对短期交易者或产生较大影响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刘泉江

    摘要: 继今年9月份发布征求意见稿后,沪深交易所近日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将在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交易所方面表示,《指引》以“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为

      继今年9月份发布征求意见稿后,沪深交易所近日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将在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交易所方面表示,《指引》以“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为理念,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投资者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的风险警示安排等内容,是保障基金市场平稳运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不过,有业内人士提醒,上述《指引》执行后,对分级基金的规模、流动性、交易价值等方面会产生影响,从而使得短期频繁交易的投资者受到较大影响,但对于长期投资者不会带来太大影响。

      设立30万元资产门槛

      据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9日至10月9日,交易所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体来看,市场各方对《指引》内容表示认可,也提出了一些优化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指引》重点内容主要涵盖了四大方面。一是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强投资者准入管理与风险揭示。借鉴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高风险金融产品或业务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经验与做法,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并要求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在开通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权限前需通过会员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不能满足上述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二是强化风险警示措施,提高投资者风险警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会员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传达风险提示信息。

      三是完善投资者教育制度,推动基金管理人及会员履行投资者教育职责。要求基金管理人和会员充分揭示分级基金投资风险,加强对投资者的服务,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纠纷。

      四是明确投资者责任和义务,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要求投资者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配合会员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此外,根据分级基金现行运作管理机制,《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

      交易所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相关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及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前,预留了一定的过渡期。根据《指引》发布通知,《指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应于2017年2月25日前完成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之后,可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自2017年5月1日后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但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对长期投资者影响不大

      “按照‘30万元资产门槛+签署《风险揭示书》’,势必会导致个人投资者的数量大大减少,交易者较少,会带来分级A、B份额的成交量下降,使得投资者交易的冲击成本增加。”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分析师朱人木如是分析。

      事实上,进一步的数据分析也能得出类似的结论。此前,有业内机构的统计显示,由于目前分级B的投资者以散户为主,分级B投资者中仅有20%的投资者符合准入门槛。这意味着《指引》实施后,分级B市场参与人数势必锐减,这对分级基金的流动性将带来极大考验。

      投资者的减少也会对规模带来影响。“分级基金规模的增加很多时候依赖于对应指数的行情,其通常的逻辑为—主题、行业火爆,带来分级B的投资者增加,使得分级基金整体溢价,然后溢价吸引投资者进行溢价套利。”朱人木分析认为。

      而《指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减少,会让溢价出现的可能性降低,同时也会增加溢价出现之后的套利盘卖出的难度。在此背景下,分级基金规模的增长会比以前更加困难。与此同时,交易不活跃会导致交易冲击成本增加,分级对投资者吸引力下降会最终传导到基金规模。

      不过,《指引》的实施在总体上不影响其内在金融价值。业内人士表示,分级A、分级B的理论内在价值是其未来现金流,《指引》执行后,并不会对分级A、分级B未来现金流产生实质的影响,所以并不会直接影响其金融产品的内在价值。

      “所以对投资者而言,如果是长期投资,比如持有分级A份额5至10年,不会受很大的影响;而如果是短期频繁交易的投资者,会受比较大的影响。”上述业内人士分析。

    关键词:

    投资者,分级,基金,指引,风险

    审核:yj22427 编辑:yj22427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是转载自其他平台,本网赢家财富网 www.yjcf360.com 转载文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传播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全部作品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赢家财富网的观点、看法及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我们收到通知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处理。

    2.本网站刊载的各类文章、广告、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供用户参考使用或为学习交流的方便(本网有权删除)。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使用者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版权属于赢家财富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