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落地规模天花板隐现 基金子公司野蛮生长时代终结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任飞

    摘要: 12月2日下午,证监会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简称“两规”),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生态做出调整和改进,业内人士称,基金子公司野

      12月2日下午,证监会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简称“两规”),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生态做出调整和改进,业内人士称,基金子公司野蛮生长的时代或正式宣告终结。直面规模“天花板”

      随着基金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私募通道、结构化配资、类信托融资等功能在市场上的广泛利用,业内对基金子公司业务的整顿和风险防控早已呼声一片。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底,基金子公司的规模仅有9700亿元,而不到三年时间内,这一规模增长超过10倍。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基金子公司规模已达11.15万亿元。

      不仅如此,2013年以来,基金子公司还在商业银行同业、理财等影子银行体系中扮演通道角色,并帮助银行实现风险出表。没有资本金约束的基金子公司规模,也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其规模增长的速度远超想象,其一度被视为市场中的“万能神器”。其中,以银行为委托人的通道业务占了绝大部分比重。相关数据显示,在上述11.15万亿元规模中,其中8.45万亿元主要来自于一对一产品,该产品主要服务于通道业务。

      除规模本身外,类信托业务的信用风险、投顾外包业务的合规风险、结构化产品在去年A股震荡中的配资、爆仓问题亦被监管所关注。

      据悉,“两规”文件的修订、起草,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防控风险。主体监管上,系统性规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组织架构和利益冲突,强化“子”公司定位和母公司管控责任;风险防控上,构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推动行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增加风险抵御能力;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分类处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现有业务,引导行业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强化对风险突出领域的监管力度,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依法合规进行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经营,培育核心竞争力,促进业务有序规范发展;三是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立足相关市场环境和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实际特点,给予充分的法规适用过渡期,促进政策平稳落地。特别是《风控规定》采取逐级达标的过渡期安排,总体给予18个月过渡期,但自规定颁布实施后12个月、18个月内,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分别达到规定标准的50%和100%以上。

      虽然新规也对部分存量业务进行“新老”划断,但这意味着相关业务的过往增速仍将面临停滞甚至消解。“基金公司都是轻资产的,而新政中,子公司又要股东保持控股地位,这决定了基金子公司的规模天花板。”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负责人坦言。

      助推基金子公司优胜劣汰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管理规模排名前20的基金子公司合计管理资产7.228万亿元,与二季度的7.3821万亿元相比,减少了1541亿元。这是自2015年6月开始“井喷”以来,基金子公司资管规模首次出现缩水。

      此前,部分公司是因涉嫌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暂停资管计划备案三个月,但处分未公开;有的公司是因前期管理规模过大,被窗口指导不让新增备案规模;另外,也有谋求转型、主动停止资管计划备案的情况。

      深圳一家基金子公司的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几家此前业务较少占用资本金的公司,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已经开始对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积极发产品;还有一些公司在主动清理通道业务后,腾挪出净资本的利用空间。

      “意在倒逼基金子公司减少通道类业务,向主动管理方向转型,对现金类业务和业务是比较敢放手的。资本金稍微少一点的基金子公司,其他业务都不敢轻易开展。”北京某基金子公司总经理认为,由被动的通道业务转向主动管理是大势所趋,基金子公司正在回归资管业务本源。

      总体来看,目前的基金子公司仍然存在数量繁多、风格迥异的特点,结合此次“两规”落地,有部分人士认为应该加强合规管理和风控管理,搞好内部建设指引到位。“如果从流程和制度管理上切入到业务管理上,这是管不过来的,因为业务变化太快。”深圳某基金子公司副总经理表示,对大型的基金子公司来说,整体上是利大于弊,留下来的是风险抵御能力较强的基金子公司,小的会被淘汰。

    关键词:

    基金,子公司,业务,管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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