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深基金监管细则出台 拥有香港市场经验的基金经理或成“香饽饽”
摘要: 继6月14日监管层下发《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简称《审核指引》)后,近日部分地方证监局又将落实《审核指引》的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
继6月14日监管层下发《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简称《审核指引》)后,近日部分地方证监局又将落实《审核指引》的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下发到辖区基金公司。《通知》细化了沪港深基金港股产品占比、基金管理人员资质等方面的要求。业内人士表示,《通知》中关于基金管理人员资质的要求,可能使得部分中小型基金公司承压。为达标,具有香港市场投资经验的基金经理或成为基金公司争抢的“香饽饽”。细则落地
在投资标的方面,《审核指引》要求基金名称如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应当将80%以上(含)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80%以下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名称不得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港股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
近日下发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基金中带有“沪港深”字样而又没有注明港股占比下限的,需要注明;对于基金名称带有“沪港深”等类似字样且港股投资比例下限为零的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显著位置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备案。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此举是为了防止基金公司借“港股”炒作。不过《通知》中最严格的当属关于人员配置的要求。
《审核指引》要求,80%(含)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至少有1名为基金经理);80%以下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基金经理或者相关投研人员)。
《通知》则进一步要求人员配置必须自《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之内到位,到期不能到位将暂停基金申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覆盖已获批但尚未募集、已募集未成立、已成立运作等三类基金。不同于以往监管规定新老划断的做法,《通知》此次对新老基金一视同仁。
“老司机”或成香饽饽
《通知》中关于人员配置的部分引发关注。业内人士表示,《通知》明确了“具有香港市场投资经验”的基金经理或投研人士的“价值”,他们或成“香饽饽”。
据记者了解,华夏、博时等大型基金公司对照《通知》要求,均表示公司的人员配置已经达标。业内人士表示,部分中小型基金公司可能需要临时抱佛脚,开始招人补齐缺口。
他表示,要从香港“挖人”并非易事。香港市场上基金管理人员良莠不齐。此外,好的香港基金经理未必能适应内地的基金公司管理制度。2007年,部分基金公司为推QDII基金,曾高薪聘请外籍基金经理,但随后的表现往往并不尽如人意。由于从香港市场招人不易,本身具有香港市场投资经验的内地基金经理、投研人员或更炙手可热。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沪港深基金门槛提升之后基金公司的竞争格局可能发生改变。
招商基金国际业务部总监、招商沪港深科技创新主题精选灵活配置基金经理白海峰说,未来基金公司可以在更加细分的市场上进行竞争。海外投研能力较强、海外投资领域准备较为充分的基金公司或将脱颖而出,本身具备港股投研经验、投研力量充足的公司料将受益。
业内人士表示,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对管理沪港深基金的基金公司提出要求是应该的。济安金信基金研究中心主任王群航认为,香港市场制度设计甚至信息披露使用的语言都与A股市场大相径庭,内地投资者投资港股面临诸多挑战,因此需对管理沪港深基金的基金经理和投研人员提出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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