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智能投顾需“持证上岗” 监管引发猜想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李 文

    摘要: 金融科技浪潮下,智能投顾正如火如荼地发展,也在近日被正式写入监管文件当中。记者了解到,国内主要的智能投顾企业有三类,一是独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打造的智能投顾平台、基于互联网公司业务创新的智能投顾平台、

      金融科技浪潮下,智能投顾正如火如荼地发展,也在近日被正式写入监管文件当中。记者了解到,国内主要的智能投顾企业有三类,一是独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打造的智能投顾平台、基于互联网公司业务创新的智能投顾平台、传统金融机构推出的智能化投资服务平台,这其中以证券公司和银行为典型,推出主打智能化投资服务的线上平台。

      以券商为例,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15家券商推出了智能投顾相关服务。高峰的时候,一个月内有将近10家券商上线相关功能。

      “目前全球资产管理行业都在尝试这个方向(智能投顾),国内机构也在做,但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资质问题,另外就是具体采用什么形式。银行、券商基金都在开展,有必要统一标准。”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在11月1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五部委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智能投顾被单独提及。智能投顾出现在此次资管新规中,也引起业内人士的思考。“智能投顾的定义可能是一种新型的投资顾问业务。”某券商研究人士分析到。

      智能投顾被首次纳入监管,最受业界关注的就是资质问题,金融机构开展智能投顾业务需要“持证上岗”。《意见》中提到,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采用机器人(300024) (20.000, 0.29,1.47%)投资顾问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相应的投资顾问资质。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个相应的资质可能并不是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资产配置牌照”的可能性更大。

      “资产配置牌照”在今年8月份首次被提出。当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公开讲话中提出,鼓励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通过标准化大类资产配置服务参与资产管理活动。洪磊建议,在《基金法》框架下,制定大类资产配置机构及产品的相关法规,通过功能监管允许机构投资者申请大类资产配置牌照,并核准其发行相关产品。

      这次《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到“为投资者单设智能投顾账户”。一位业内人士在微信公众号“券业星球”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这一做法参照了海外金融机构的实践,直接好处在于为适当性管理、数据统计等实际业务操作提供便利,有利于监管层清晰地认识智能投顾业务的运行情况和发展动线,制定进一步的监管规范,金融机构也可以依此制定业务策略。

      以券商为例,券商在今年密集地推出智能投顾业务或者是上线相关新功能。但总体来看,目前国内的智能投顾业务多是基于一定交易策略的开放式基金组合,多由产品销售机构或部门推动,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独立的智能投顾帐户,有望给券商开展此类业务提供更大空间。

    关键词:

    智能,业务,资产,券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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