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机构港股投顾业务备案启动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李惠敏,吴娟娟

    摘要: 9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开展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拟于近日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开展基本信息备案。业内

      9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开展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拟于近日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开展基本信息备案。业内人士指出,这表明监管正式开闸,允许香港机构来内地做港股投资顾问,内地投资者有望享受更多“原汁原味”的港股投资服务。惠及普通投资者

      行健资产管理联合创始人及行政总裁颜伟华表示,“对市场而言,这是中国在岸、离岸巿场融合大趋势下的必然步骤。对投资者而言,这将使得投资产品更专业化,分工更细致化。从投资角度来看,投资者对港股研究的深度、广度亦将提升。”他说。

      拔萃资本副总裁兼高级分析师赵嘉阳表示,对香港机构来说,这意味着非中资的香港本地机构有机会更直接、更便利地参与到内地的资本市场当中。长远来看,对内地的机构而言意味着挑战与合作的机遇并存。他表示,希望可以为内地机构提供顾问服务。另一家香港私募也表示,对以投顾身份参与内地的港股投资感兴趣。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对香港机构的准入把关严格。2018年6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便公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要求,香港机构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须为持4号牌和9号牌机构。为内地机构港股投资做投顾的香港机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香港机构与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存在控制关系(如香港机构系内地公募基金公司的香港子公司)或者二者受同一金融机构控制;或从事资产管理业务5年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港币或等值货币;若香港机构不满足上述条件,需说明其专业能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该类机构以下简称为“第三类机构”。根据《暂行规定》香港机构提供投资顾问的标的仅限为港股通机制下股票。

      港股投资需求增长

      随着A股与港股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逐步深化,港股通交易规模增加,内地投资者对港股通标的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和投资顾问服务的需求增长。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港股投资人才稀缺成为困扰内地资产管理机构的“心病”。香港机构在港股通标的分析师数量、研究能力、研究便利性等方面具有优势,随着内地机构可与香港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合作,内地机构的港股投资业务有望取得实质性进步。

      香港机构进入内地做港股投顾,内地某资深投顾机构人士表示并不担心。其表示,从业务模式来看对内地投顾机构影响不大。受此影响的投顾服务业务范围有限,仅限于港股通标的。

      不过颜伟华表示,内地机构对香港市场认识的深度和广度有望大幅提升。他说,以往内地资金到港股市场,由于不太熟悉,一般都只是投最熟悉、最大的公司,将来有更多基金能得到有丰富本地经验的港股基金经理作投顾,资金便更有机会被引导向一些有潜力、有价值,但暂时未必是家喻户晓的优质公司。

    关键词:

    港股,投资顾问,以下简称,有望,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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