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投资关键岗位不得兼任或混合操作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叶斯琦

    摘要: 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会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正在制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简称《指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据记者

      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会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正在制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简称《指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据记者了解,《指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债券投资交易相关业务的总体要求、债券投资交易相关业务的内控体系要求、风险控制管理要求、业务管理要求、人员管理要求、自律管理要求等方面。

      对于内控体系,《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所涉及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清算交收、财务核算等中后台部门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涉及债券投资交易的经纪、自营、承销、资管、投顾等业务应当分开办理,并在人员、账户、资金、信息等方面严格分类,以防范利益冲突。债券投资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清算交收等关键岗位应当专人负责、相互监督,不得岗位兼任或者混合操作。

      对于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在总体层面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自营和资管业务参与债券投资交易应当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投顾业务涉及债券投资交易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合规与风控制度,重点对自营和资管业务参与债券投资交易进行规定,对投顾业务涉及债券投资交易的情况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在具体的风险管理层面,《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证券自营或资管业务参与债券投资交易,应当建立以“风险指标管理”、“内部评级”、“额度管理”和“交易监控”为核心的多维度风险管理体系。

      对于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从审批权限、业务流程、询价管理、协议管理等方面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的开展,并对现券、回购、远期、借贷四类业务应当关注的重点环节提出要求。此外,《指引》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根据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债券市场不断发展,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陆续完善,将督促各类市场参与者健全债券交易相关的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债券交易行为。

    关键词:

    债券投资,指引,基金经营,交易业务,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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