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机构亟待回归本源
摘要: 严格限制私募销售、三年不达标牌照失效,正在征求意见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这些新增内容,引导基金销售机构回归“卖好公募基金”本源的监管意图十分明显。作为公募基金产业链的重要组成
严格限制私募销售、三年不达标牌照失效,正在征求意见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这些新增内容,引导基金销售机构回归“卖好公募基金”本源的监管意图十分明显。作为公募基金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金销售机构是联结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桥梁。更重要的是,由于公募基金是追求相对收益的标准化产品,销售机构是否站在投资者立场上,尽责地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对于投资者能否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至关重要。
但遗憾的是,一直以来,基金销售机构并没有扮演好这一角色。以银行为主的基金销售机构仍然以佣金为导向,造成投资者往往买在高点、卖在低点,尽管偏股型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达到16.5%,但基金投资者并未充分享受这些收益。
至于独立销售机构,监管层也曾对其寄予厚望,希望其扮演好基金投资顾问的角色。但实际情况却难达预期,部分独立销售机构另辟蹊径,借公募基金销售牌照增信,将主要精力放在私募基金等非公募产品的销售上,以至于独立销售机构行业乱象频出,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独立销售机构放弃主业,囤积牌照待价而沽,一张销售牌照的价格甚至被炒至几千万元,以至于基金销售牌照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壳价值”上。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不务正业”,显然与监管机构的初衷背道而驰。从这个角度看,新规中无论是限制其销售私募基金,还是设置牌照退出机制,都体现出希望引导独立销售机构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的监管意图。
对于部分私募销售业务占比较高的机构而言,新规必将冲击其原有盈利模式。但对于公募基金行业而言,在公募信托、公募银行理财的冲击接踵而至的背景下,再不尽快重塑健康、有效的基金销售生态,理顺行业上下游,等待行业的将是更加严峻的未来。
实际上,公募基金销售并不是件高难度业务。近年来,部分“网络大V”在线上为投资者指点迷津,推荐基金,有的年销量能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虽然“大V”与正规基金销售机构在合规、推广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但其直达投资者痛点的做法值得销售机构学习。真正站在投资者角度,为投资者提供有效投资建议的基金销售机构,仍然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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