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众筹备案制落地 业界期待尽快出台细则

    来源: 采编 作者:佚名

    摘要: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正式发布《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起施行,私募股权众筹业务也被纳入并实施备案管理。多位股权众筹平台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可以理解为在《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前,私募股权众筹备案制率先落地。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正式发布《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起施行,私募股权众筹业务也被纳入并实施备案管理。

      多位股权众筹平台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可以理解为在《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前,私募股权众筹备案制率先落地。

      一位股权众筹平台人士直言,目前,更期待监管机构能够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私募股权众筹实施备案管理

      零壹财经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股权众筹意向投资额超过110亿元,实际融资约为35亿元,是2014年全年(15亿元)的2倍有余。“2014~2015年,是互联网众筹逐步走向成熟的一年。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政府积极鼓励股权众筹发展,监管思路逐步明确。”零壹财经方面指出,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行业将在下半年迎来爆发期,平台数量在年底前很可能达到500家,2015年全年交易规模有望达到150亿~20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将由股权众筹平台贡献。

      事实上,私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要快于公募,尤其是备案制的落地。

      去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指出,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备案,并送达相关材料。而在今年1月份,有消息称,十多家股权众筹机构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了备案材料。

      不过,去年底关于私募股权众筹的备案要求仅仅是征求意见,而此次《办法》则明确指出,包括私募股权众筹在内的十四项场外证券业务,以及证券监管机关或自律组织规定应当在协会备案的机构 ,应当按照要求对其场外证券业务备案。

      多位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正式明确了私募股权众筹的备案制,也意味着备案制落地。

      零壹财经在最新发布的报告中表示,2015年股权众筹的监管思路逐步明确:《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出台;公募股权众筹试点牌照有望下发;《证券法》修订草案中“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以互联网等众筹方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建议,也为公募股权众筹在国内的发展预留了创新空间。这些法规、政策(尽管大部分尚未落地)将规范化股权众筹平台的权利和义务,提升行业整体稳健度。

      一位股权众筹平台人士称,自己更期待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能够尽快出台例如公募牌照制、私募备案制等一系列相关实施细则,这对股权众筹走差异化路线和做大很重要。

      “公募版”管理办法稍晚落地?

      除了私募股权众筹之外,公募也一直被业界关注。今年年中以来,不断有消息称,首批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落地,其中京东金融的“东家”、蚂蚁金服的蚂蚁达客(上海)股权众筹服务有限公司、平安集团旗下的深圳前海普惠众筹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率先获得试点资质。

      不过,上述三家平台中的一位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其还没有拿到相关正式批文。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此前曾分析,公募牌照将一举打开了股权众筹的市场,也使得股权众筹有了合拍的伴侣;公募股权众筹的试点,必然会使更多的普通投资者参与其中。不过,虽然公募股权众筹打破了私募的人数限制,但并不意味着股权众筹从“富人的闲钱游戏”转身成为人人都能玩得起的局。

      众筹网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个人判断公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会晚一点出台,因为股权众筹属于一级市场,本身流动性较弱,公募基金的风控对流动性要求很高,股权众筹只适合对风险偏好较高的私募股本进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亦发文表示,众筹本身不存在所谓公募和私募之分,私募式众筹严格说不是众筹,已经不能按照传统美国式公募,私募概念来对“互联网+”背景下的证券活动进行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的《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草案中,可能考虑不区分私募、公募的股权众筹。当然在具体实施时,有私募性质的领投人制度或基金制度作为配合,作为领投人制度,需要有私募线下的活动。此外,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在修订《证券法》,也已导入了公募股权众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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