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尽快出台私募基金行业自律规则
摘要: 11月6日,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中国证监会私募部副主任刘健钧出席会议并参加讨论,中国基金业协会秘书长贾红波主持
11月6日,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国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中国证监会私募部副主任刘健钧出席会议并参加讨论,中国基金业协会秘书长贾红波主持会议。委员会主席裘国根及蔡明、张志洲、江晖、赵军、唐毅亭、莫泰山、王茹远等委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认真研究了《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基金募集规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控指引》、《投顾业务管理办法》等行业自律规则。委员们一致认为,这些规则抓住了私募发展的关键问题,立足于推动全行业的规范发展,对于建立“制度健全、监测到位、执纪有力”的自律管理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建议尽快出台。
委员们还围绕私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展开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诚信直接关系到私募行业的生存发展,私募行业的从业人员要以诚信为本,履行忠诚和尽职义务,坚持弘扬价值投资理念;支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基金业协会重拳打击非法私募,坚决惩治害群之马,维护私募基金良好声誉,在全社会树立私募行业的正面形象。
经历多年的发展,阳光私募基金逐步得到投资者认可,并获得资本市场和监管层的鼓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颁布,奠定了私募基金的正规军地位。同时,私募在数量和规模上均得到大发展。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383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0123只,认缴规模4.51万亿元,实缴规模3.64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1.74万人,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私募达75家,私募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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