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被开首例罚单

    来源: 采编 作者:佚名

    摘要: 【私募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被开首例罚单】由于非法募集资金,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接到证监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出的首例罚单,并处以顶格处罚。(北京商报)由于非法募集资金,

      【私募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被开首例罚单】由于非法募集资金,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接到证监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出的首例罚单,并处以顶格处罚。(北京商报)  由于非法募集资金,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喆麟基金”)近日接到证监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出的首例罚单,并处以顶格处罚。

      2014年10月,陕西金开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宏”)向投资者王某某销售喆麟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型基金份额,王某某实缴出资额30万元,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喆麟基金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11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规定。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该法对合格投资者有明确的界定,即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证监会称,喆麟基金、金开宏为关联企业,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陈社乐、黄琳,二人也是对喆麟基金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关键词:

    基金,投资,投资者,合格,募集

    审核:yj22494 编辑:yj22427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是转载自其他平台,本网赢家财富网 www.yjcf360.com 转载文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传播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全部作品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赢家财富网的观点、看法及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我们收到通知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处理。

    2.本网站刊载的各类文章、广告、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供用户参考使用或为学习交流的方便(本网有权删除)。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使用者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版权属于赢家财富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