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检查风暴刮至广东 私募须亮家底证清白

    来源: 采编 作者:佚名

    摘要: 【频繁检查风暴刮至广东私募须亮家底证清白】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日趋严格,地方证监局将私募纳入常规抽查范围。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今日有不少私募基金收到广东证监局5月17日印发的《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

      【频繁检查风暴刮至广东 私募须亮家底证清白】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日趋严格,地方证监局将私募纳入常规抽查范围。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今日有不少私募基金收到广东证监局5月17日印发的《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  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日趋严格,地方证监局将私募纳入常规抽查范围。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今日有不少私募基金收到广东证监局5月17日印发的《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证监局组织私募自查“家底”

      从广东证监局下发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查工作底稿》看,自查的内容共分7大类,34个子类,主要是围绕当下私募基金管理领域中合规问题频发的“热点”领域。

      重点包括:

      机构登记与产品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是否从事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机构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是否完善;

      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是否合法合规;

      信息更新及报送是否准确及时等。

      《通知》要求,各有关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全面排查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漏洞,查找各项业务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风险隐患。

      玄甲金融投研总监衷亚成称,就自查内容看,与今年4月15日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契合度高,因此可以认为是该办法7月15日正式实施前的“练兵”。

      《通知》称,对于不认真开展自查、拒不自查、未能按期完成自查、已经发现自查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掩盖违法违规事实的,证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对于自查认真,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全面纠正,或者被抽查且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证监局将适当减少检查频次。

      衷亚成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自查中发现相应问题时,大可不必瞒报、只要及时整改,监管部门不仅不会惩罚,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监管“红利”。

      同时下发的《私募基金产品信息表》要求私募基金填写基金名称、认缴规模、实缴规模、募资渠道、代销机构、投资者情况、托管情况和分级情况等具体信息。

      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广东证监局要求的自查非常严格,这个通知的要求对私募机构来说,几乎等于就是要“上报全部家底”。

      地方证监局将私募纳入常规抽查

      在基金业协会对私募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同时,地方证监局也将私募纳入常规抽查范围。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今年3月份深圳部分私募就接收到了类似的文件,5月份已经提交相关自查工作报告。

      业内人士透露,深圳地区多家大机构已经被查过,多少都有点问题。比如,分散在不同席位上的不同产品没有合并监控。

      今年2月份,山西证监局随机抽查了山西国电创投等7家私募。据悉,山西证监局对私募的抽查比例按管理规模做了分层,管理规模越大抽查比例越高。其中,对于管理规模在100亿元(含)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今年4月份,上海证监局对辖区内部分私募进行了现场检查,而且检查非常细致。上海一位私募基金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在他们公司的现场检查重点主要在合格投资者审查这一环节。

      资管网总编辑杨志为表示,私募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阳光化产品和单账户同时进行交易的情况,也存在同时运行多个私募平台的情况,这些都要统一进行规范化,私募将更加规范化和阳光化。

      私募生存环境“恶化”

      自今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来,17688家尚未开展业务的私募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于5月1日或8月1日前备案首只产品。

      3个多月过去了,5月1日前需要备案产品的4500多家私募中已经有1901家被执行“死刑”,取消了管理人登记资格。8月1日前需要备案产品的私募,时间也已过去一半。

      根据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截至5月6日,5月1日前需保壳的仅有73家完成“保壳”工作,8月1日前需保壳的有69家完成“保壳”工作。也就是说,1.7万家私募仅有142家保壳成功,存活率不足1%。

      不仅登记备案和监管收紧,私募的生存环境也在恶化。券商中国记者获悉,除不接受注册外,上海的一些写字楼已经不再对私募出租,浙江一些地区也出现了类似情形。

    关键词:

    基金,自查,监管,抽查,证监局

    审核:yj22442 编辑:yj22427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是转载自其他平台,本网赢家财富网 www.yjcf360.com 转载文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传播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全部作品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赢家财富网的观点、看法及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我们收到通知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处理。

    2.本网站刊载的各类文章、广告、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供用户参考使用或为学习交流的方便(本网有权删除)。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使用者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版权属于赢家财富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