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将迎全国范围现场检查 三类机构入监管法眼
摘要: 私募行业即将迎来全国范围内的新一轮现场大检查。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私募部近日向各地证监局发送《关于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集团化跨辖区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其他存
私募行业即将迎来全国范围内的新一轮现场大检查。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私募部近日向各地证监局发送《关于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集团化跨辖区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这三类私募机构纳入重点检查对象范围。
同时,各地证监局辅之以分层随机抽查,对各类私募机构进行常规检查,持续保持对全行业的监管压力。截至2月9日,山西证监局已公布现场检查名单,涉及两家私募。
目前,检查工作尚处准备阶段。现场检查将于3月1日启动,持续至6月15日。
重点检查三类私募
近年来,监管部门为加强针对私募基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逐渐构建起包括“机构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在内的立体式现场检查制度,并加快建立私募基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2018年度私募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已启动,三类私募被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通知》明确,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结合私募基金行业合规风险状况,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按照差异化检查原则,以问题风险导向为主,确定重点检查领域,包括集团化跨辖区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具体选取要求和重点事项如下:
首先,涉及集团化、跨辖区和兼营类金融业务的私募机构,即被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5家及以上且合计管理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情况。将此类机构纳入检查,检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主要从合规和风险防控两方面,检查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私募机构之间,以及私募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控制关系、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产品嵌套情况,核查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是否有效,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及时完整,是否存在“自融自担”以及是否建立防范利益冲突机制等情况,摸清跨辖区和跨领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其次,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私募机构纳入检查;管理规模在10亿元至50亿元的私募机构由证监局自主确定抽查数量和抽查对象。主要从风险防控角度,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资金池”业务、保本保收益、影子银行风险、杠杆运用、流动性问题和信息披露等问题。
最后,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将日常监管发现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问题线索的私募机构纳入检查、存在证券异常交易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措施的私募机构,由证监局自主确定抽查数量和抽查对象。结合日常监管和自律管理已发现的线索,主要从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八条底线”的行为,以及从风险防控的角度核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等。
山西证监局公布检查名单
记者了解到,进入2月,多地证监局已着手准备私募检查工作。
广东、宁夏证监局已陆续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针对基金募集销售、投资运作、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环节开展2018年自查。宁夏证监局要求辖区私募报送《基金基本情况表》,须按月更新。
按照年度私募基金专项检查的“底线”要求,各证监局均需按比例开展现场检查。截至2月9日,已有山西证监局公布了私募基金现场检查名单,分别是“山西金利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原海信汇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私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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