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基金公司再现!除了防诈骗,良好的基金投资行为也是一种投资者保护
摘要: 自2019年5月迎来首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至今,已有五个年头。5年来,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从2019年5月的约13.7万亿元增长至今年1月底的27.2万亿元,增幅接近100%。
自2019年5月迎来首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至今,已有五个年头。
5年来,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从2019年5月的约13.7万亿元增长至今年1月底的27.2万亿元,增幅接近100%。
规模增长的同时,一方面,冒用公募基金的各种诈骗方式层出不穷,比如近日,记者注意到,有投资者将基金公司告上法庭,但经审理后发现其下载注册的是假冒基金公司的APP。
另一方面,“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现象仍是行业关注的焦点议题,基金投资者保护也不仅是防诈骗,良好的投资行为也是一种守护。
假冒基金公司诈骗行为再现
伴随着公募基金的飞跃发展,假冒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相关人员的各种诈骗行为屡次出现,近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起投资者状告基金公司的案件,经审理后却发现其下载注册的是假冒基金公司的APP。
具体来看,王某经微信网友赵某推介,通过其发送的二维码下载并注册了“东吴基金”APP,在该平台与“东吴基金”签订两份合同,购买了两份产品名称均为“华恒生物”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均为1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7日。
2021年4月15日,王某向户名为“梁某”的账户转账17000元。2021年4月16日,王某向户名为“梁某”的账户转账三次共计92000元。2021年4月20日,王某向户名为“梁某”的账户转账三次共计15万元。
但理财产品到期后未见还款。王某认为“东吴基金”违反了合同约定,据此提起诉讼。
而经审理查明,两份标题为《东吴基金管理合同》页面的合同虽然均显示产品名称“华恒生物688639”,投资人姓名“王某”,投入本金数额10万元。但除该两页页面外,王某未能提供其所称合同的完整文本,亦未提供加盖东吴基金公章的签署页面。
此外,在王某提供的其余《东吴基金管理合同》中,部分文件末页落款处印有“东吴基金管理合同专用”的印章图案。上述文件均为电子文档打印件,未经认证。
另法院查明,王某提供的“东吴基金管理”APP图标与东吴基金认可的“东吴基金”APP图标外观不同,且王某登录的“东吴基金管理”APP页面底部显示运营公司“东吴中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法院查询并无该公司在工商系统注册。
法院认为,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成立委托理财合同关系。首先,王某仅提供了两份合同的首页,未能提供该等合同的完整文本,亦未能提供东吴基金在该等文本上加盖公章的证据,故无法证明双方就该等文本内容达成了合意。
其次,王某称其系经赵某推介而购买了涉案理财产品,但未能证明赵某系被告工作人员,故无法推知赵某系受东吴基金授权而履行职务行为。
再次,王某向交易对方“梁某”进行转账,但并无证据证明该账户与东吴基金具有关联性,进而亦无法证明东吴基金实际收到王某的转账款项。
最后,王某登录的“东吴基金管理”APP并非东吴基金当时运营的“东吴基金”APP,王某亦无证据证明东吴基金实际参与了该“东吴基金管理”APP的运营。因此,王某称其与东吴基金之间成立委托理财合同关系的主张,法院不予认可。
其实对于这种典型的诈骗行为,投资者识别难度并不大,首先,下载基金公司的APP,需要选择的是从官网进行下载,而不应该通过别人推送的二维码下载;其次,公募基金不会涉及个人转账,如果是转入个人账户,投资者就应该提高警惕了;另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官方客服以及基金业协会公布的从业人员信息等查询基金公司的从业人员,进一步避免上当受骗。
良好的投资行为有助于提升收益体感
提到投资者保护,提防各种方式的诈骗是其中之一,但基金投资者保护工作也不仅是防诈骗,良好的投资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守护。
随着公募基金步入第25周年,基金产品越来越丰富,服务和工具越来越完善,但“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现象仍是行业关注的焦点议题。
甚至有不少投资者更是经常觉得基金是“一买就跌、一卖就涨”。
对此,富国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张圣贤表示,“大部分有这种感觉的投资者买的都是热门板块,本身波动性会比较高,大家急着追涨,遇到波动后又很难坚持持有,导致追涨杀跌。”
在张圣贤看来,这看似玄学的背后也有“确认偏误”的心理作用,投资者会不断强化自己买后跌、卖后涨的时刻,选择性地回忆、搜集有利的论据来支撑自己的想法。张圣贤建议,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配置增加把握市场热点的概率,降低组合整体的波动率。
财通资管副总经理周志远也表示,机构投教内容触达基民的方式更丰富了,但投资者难懂是当下要解决的问题,机构的投教要让投资者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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