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服务业务新规来了!备案机构已达44家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摘要: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同时还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服务机构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管理办法》明确,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同时还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服务机构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管理办法》明确,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所有从业人员应当自从事私募基金服务业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登记之后连续6个月没有开展基金服务业的,将注销登记。

      六大核心要点强化外包监管

      此次公布的《管理办法》的六大核心要点是强化私募外包监管。

      首先,强调私募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同时要求服务机构不得将已承诺的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其次,重点规范基金份额、基金估值和信息技术系统三项业务职责和履责要求,新增基金募集、投资顾问等类别,此外将通过搭建行业统一的平台,加强服务机构对私募行业的外部监督,及时掌握私募行业风险点,提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能力。

      第三,重点规范了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到基金财产账户之间的资金安全制度设计,明确了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登记结算公司、公募基金以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对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监督要求,保障投资者财产安全。

      第四,强化了托管和服务业务内部防火墙设置要求,强调了服务业务与托管业务的隔离和互相校验,明确了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接受委托担任同一私募基金的服务机构,除该托管人能够将其托管职能和基金服务职能进行分离,恰当的识别、管理、监控潜在的利益冲突,并披露给投资者。

      第五,当前私募发行方式由通道模式向自主发行模式转变,更多的基金管理人为降低营运成本使用服务机构提供的投资交易管理系统。此次协会规范了对服务机构提供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底线要求,特别强调加强管理人的准入工作、强化账户管理职责以及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基金销售电子合同平台的履责要求。

      第六,针对长期不开展业务、严重违规等情况,引入了退出机制。对于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服务业务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协会采取相关纪律处分的,协会可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时,移送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处理。

      备案机构已达44家

      截至目前,中基协已先后公布三批共44家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备案名单,私募基金服务行业市场化、规范化、多样化竞争格局的初步形成。

      据公示信息显示,这44家机构涵盖37家拥有份额登记业务资格的机构、40家拥有估值核算服务业务资格的机构和5家信息技术机构服务机构。其中有20家券商同时拥有份额登记和估值核算业务资格,这20家证券公司分别为:中泰证券、太平洋证券、东吴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东兴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另外有7家商业银行亦同时拥有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和估值核算业务资格,这7家商业银行分别为: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

      另外,两家独立外包机构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同时拥有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和估值核算业务资格。

      作为IT公司的上海金融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时拥有私募基金估值核算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资格。除此之外,还有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4家IT公司拥有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资格。

      (:DF058)

    关键词:

    基金,证券,业务,服务,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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