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摸底平台类资管业务:私募、融租等模式仍待关注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摘要: 摘要 【监管层摸底平台类资管业务:私募、融租等模式仍待补漏】日前多地证监局向所辖区域机构下发通知,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旗下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输血”的资管项目进行自查。截至6月16日,部分机构已完成

      摘要 【监管层摸底平台类资管业务:私募、融租等模式仍待补漏】日前多地证监局向所辖区域机构下发通知,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旗下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输血”的资管项目进行自查。截至6月16日,部分机构已完成了自查结果反馈;在部分参与自查人士看来,了解和掌握平台类资管项目是否存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违规担保,仍然是此次自查的主要目的。在监管层的自查下,资管产品的地方债问题或将逐渐清晰;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不断扮演平台融资重要角色的私募机构及融资租赁业务,也有待监管层的进一步“补漏”。(21世纪经济报道)   据了解,截至6月16日,部分机构已完成了自查结果反馈;在部分参与自查人士看来,了解和掌握平台类资管项目是否存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违规担保,仍然是此次自查的主要目的。

      针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摸底,正在被监管层进一步细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公募基金子公司人士处获悉,日前多地证监局向所辖区域机构下发通知,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旗下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输血”的资管项目进行自查。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自查要求,亦与今年财政部、发改委、证监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有关。

      6月19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基金子公司负责人就告诉记者,此次自查范围主要针对券商、基金子公司等持牌机构,并将重点自查资管产品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情况,或地方部门及融资平台提供担保及类担保情况。

      一位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层的施压和引导下,当前绝大部分的资管机构都已经逐渐放弃并远离了融资平台类项目,但是不排除部分机构仍然有超过1年期的存续项目尚待清盘。

      值得一提的是,当下部分私募机构仍然是输血地方融资平台的重要通道;不过截至截稿前,记者尚未了解到有私募机构收到上述自查通知的情况;而另一方面,也有受访的业内人士指出,当前重点参与融资平台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也有待于监管层的进一步“补漏”。

        平台类资管迎自查

      将针对地方债务的规范范围强化至资管产品领域,这一力度为近年来所少有。

      “证监系统对地方债项目的摸底并不常见,主要还是和之前六部委发文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有关。”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能够对证监资管体系内的平台规模有掌握;另一方面也能对证券类资管机构开展了哪些融资平台项目进行了解,以便对相关项目风险进行预防和了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参与地方政府举债事项统计表显示,监管层对输血地方债资管计划的情况摸底主要包括融资主体、项目规模、募集资金、地方政府提供担保形式等多重要素。

      据了解,截至6月16日,部分机构已完成了自查结果反馈;在部分参与自查人士看来,了解和掌握平台类资管项目是否存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违规担保,仍然是此次自查的主要目的。

      “这次自查还是看违规问题,特别是违规担保,扩大对地方或有负债情况的了解。”上述接近监管层的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不过目前还在做平台项目的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已经不多了,可能少部分机构还有一些未清盘的老项目存续。”

      “这类项目在2014年-2015年期间做的比较多,如果是2-3年期产品,那么就会有一些机构的项目没有完成清盘。”上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坦言。

      不过,由于部分平台项目的担保函或安慰函往往属于“抽屉协议”,或存在地方财政已按照最新预算法要求宣布撤回的情况,因此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部分地方债资管项目或并不会被上报担保问题。

      “有的项目的确成立的时候是有安慰函的,比如地方债务确认函,财政证明文件等。”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投资经理19日表示,“但这种函通常都是项目募集或机构内部风控使用的,其实际意义有限,这种情况下资管机构也没有必要把这种情况进行上报。”

      该投资经理坦言:“还有一类是当地政府再次发函宣布把之前的类担保函撤回的情况,对于这种项目资管机构也不会去进行上报;但是对内还是有个风险问题。”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监管层只是针对地方债项目要求各机构自查,未来或不排除会结合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可能。

      “自查更像是摸底,了解下资管口径下的地方债情况。”上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牵头负责这事的是财政系统,如果监管协调进一步深化,未来可能也会有针对平台类项目的现场检查出现。”

        私募、租赁仍待补漏

      在监管层的自查下,资管产品的地方债问题或将逐渐清晰;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不断扮演平台融资重要角色的私募机构及融资租赁业务,也有待监管层的进一步“补漏”。

      “目前自查的对象主要是券商、基金公司,但私募机构也有不少开展融资平台业务的。”北京一家曾开展地方平台业务的私募机构负责人19日就指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也发现,利得财富、日发资产等私募机构曾发行多只产品为东部一些县市地区融资平台提供融资,而部分地区还曾因涉嫌违规融资问题被监管部门点名。

      以日发资产为例,其曾在两年前围绕上述某被点名的开发区发行过不少于10只融资类产品,其存续期大多在4-5年。

      上述私募负责人称,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和持牌资管机构对平台类项目的排斥有关。“因为私募融资成本高,许多私募融资的项目也都是券商、基金子公司做不了的外流过来的。”

      而据监管人士透露,部分地方引导基金也存在异化为地方债务平台的问题。

      “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存在的问题值得充分重视,”6月17日,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2017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表示,“作为劣后级出资方的财政资金为较大规模的社会资金提供风险补偿,通过风险投资基金形成杠杆,甚至多层嵌套,使得风险投资基金异化为事实上的债务融资平台。”

      另需注意的是,融资租赁也成为业内所关注的平台融资模式。据记者调查获悉,当前融资租赁公司也成为了地方平台融资的一种常见套路。

      尤其相比于监管较为严格的金融租赁牌照,由商务部负责发牌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平台类业务中更显激进。

      “目前市场资金借道融资租赁的这个现象,应该是受到更多关注和重视的。”6月19日,北京一家国有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比如对于一些基础设施的售后回租模式,其实都是典型的信贷业务,这些基础设施的价值确认水分也很大,而且所有权经过政府一个文件就划拨拿去融资了。”

      (原标题:监管层摸底平台类资管业务:私募、融租等模式仍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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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融资,平台,机构,项目,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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