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基金
(162207)基金类型:混合型 | 基金规模:7.62亿亿元 |
成 立 日:2006年05月12日 | 基金公司:泰达宏利基金 |
基金经理:吴华 | 基金评级:暂无评级 |
购买状态:申购-开放| 赎回-开放 |
基金净值[2025-03-24]
1.3386
日增长率: 1.61% 累计净值: 3.2196
- 近一周
增长率
0.73% - 近一月
增长率
-2.87% - 近一季
增长率
-1.15% - 近半年
增长率
12.3%
实时估值
历史净值

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 |
基金代码 | 16220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发行日期 | 2006年03月30日 | 成立日期 | 2006年05月12日 |
基金公司 | 泰达宏利基金 | 资产规模 | 7.62亿 |
管理费率 | 1.50 | 托管费率 | 0.25 |
申购费率 | 1.50 | 赎回费率 | 1.50 |
业绩比较基准 | 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同业存款利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充分挖掘具有较高投资效率的上市公司,兼顾投资优质债券,力争为投资者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是:股票50%-70%,债券25%-45%,现金保持在5%以上,现金的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 股;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等工具。
本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是:股票50%-70%,债券25%-45%,现金保持在5%以上,现金的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 股;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等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手段和方法,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不作主动性资产配置调整,股票及债券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保持在基准比例上下10%的范围内波动。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策略上,强调在期待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之下,选择具有较高或者稳定上升的资产收益率的上市公司,即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的投资效率,注重公司在经营中对资产的使用效率以及对股东价值的创造。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策略上,强调在期待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之下,选择具有较高或者稳定上升的资产收益率的上市公司,即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的投资效率,注重公司在经营中对资产的使用效率以及对股东价值的创造。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场内投资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场内投资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决定了本基金属于风险适中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