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基金
(213003)基金类型:混合型 | 基金规模:18.20亿亿元 |
成 立 日:2007年01月19日 | 基金公司:宝盈基金 |
基金经理:蔡丹 刘李杰 | 基金评级:暂无评级 |
购买状态:申购-开放| 赎回-开放 |
基金净值[2024-11-13]
0.942
日增长率: 1.01% 累计净值: 2.242
- 近一周
增长率
5.76% - 近一月
增长率
17.12% - 近一季
增长率
38.06% - 近半年
增长率
27.94%
实时估值
历史净值
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 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宝盈策略增长混合 |
基金代码 | 213003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发行日期 | 2006年12月26日 | 成立日期 | 2007年01月19日 |
基金公司 | 宝盈基金 | 资产规模 | 18.20亿 |
管理费率 | 1.50 | 托管费率 | 0.25 |
申购费率 | 1.50 | 赎回费率 | 1.50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A股指数×75%+上证国债指数×20%+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基于中国经济处于宏观变革期以及对资本市场未来持续、健康增长的预期,本基金力求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优选股票,分享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高速增长的成果,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持续稳健增值,并力争获取超过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是基本面良好、投资价值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债券、权证和其他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投资对象是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优选出的投资价值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权证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配置比例为60-95%,债券比例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等新的金融工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证券监管政策调整情况、市场资金环境等因素,决定股票、债券及现金的配置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股票池制度,各级股票池的产生流程均构建于上市公司评级基础之上,根据上市公司的业绩、规模、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把上市公司分为"优质公司"、"一般公司"、"劣质公司"以及"问题公司",其中问题公司被列为"禁止投资股票池"。在公司评级库基础上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产生备选股票池、核心股票池、限制股票池以及临时股票池。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投资策略,运用利率预测、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预测、相对价值评估、收益率利差策略、套利交易策略以及利用正逆回购进行杠杆操作等积极的投资策略,力求获得超过债券市场的收益。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证券监管政策调整情况、市场资金环境等因素,决定股票、债券及现金的配置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股票池制度,各级股票池的产生流程均构建于上市公司评级基础之上,根据上市公司的业绩、规模、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把上市公司分为"优质公司"、"一般公司"、"劣质公司"以及"问题公司",其中问题公司被列为"禁止投资股票池"。在公司评级库基础上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产生备选股票池、核心股票池、限制股票池以及临时股票池。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投资策略,运用利率预测、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预测、相对价值评估、收益率利差策略、套利交易策略以及利用正逆回购进行杠杆操作等积极的投资策略,力求获得超过债券市场的收益。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投资者选择获取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当期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期基金已实现收益的60%;
6、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分配1次,每年不超过12次,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当期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期基金已实现收益的60%;
6、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分配1次,每年不超过12次,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追求持续、稳定的一致性获利,适于能承担一定风险,追求教高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的投资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