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沪深300ETF联接C基金
(005658)基金类型:联接基金 | 基金规模:9.02亿亿元 |
成 立 日:2018年02月02日 | 基金公司:华夏基金 |
基金经理:张弘弢 赵宗庭 | 基金评级:暂无评级 |
购买状态:申购-开放| 赎回-开放 |
基金净值[2024-11-11]
1.4873
日增长率: 0.62% 累计净值: 1.4873
- 近一周
增长率
4.52% - 近一月
增长率
6.03% - 近一季
增长率
23.27% - 近半年
增长率
14.6%
实时估值
历史净值
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沪深300ETF联接C |
基金代码 | 005658 | 基金类型 | 联接基金 |
发行日期 | - | 成立日期 | 2018年02月02日 |
基金公司 | 华夏基金 | 资产规模 | 9.02亿 |
管理费率 | 0.50 | 托管费率 | 0.10 |
申购费率 | 0.00 | 赎回费率 | 1.50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1%(指年收益率,评价时应按期间折算) | 跟踪标的 | 沪深300指数 |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追求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及适当的其他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如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的份额。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基金还可适度参与目标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之间的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在目标ETF上市之前,本基金可以股票和现金特殊申购目标ETF基金份额。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还将投资于期权、期货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金融产品,投资目标是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基金拟投资于新的金融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还将投资于期权、期货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金融产品,投资目标是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基金拟投资于新的金融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