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恒生ETF联接C基金
(006381)基金类型:QDII-指数 | 基金规模:0.06亿亿元 |
成 立 日:2018年09月19日 | 基金公司:华夏基金 |
基金经理:徐猛 | 基金评级:暂无评级 |
购买状态:申购-开放| 赎回-开放 |
基金净值[2024-11-21]
1.194
日增长率: -0.51% 累计净值: 1.194
- 近一周
增长率
0.73% - 近一月
增长率
-3.03% - 近一季
增长率
13.44% - 近半年
增长率
5.17%
实时估值
历史净值
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恒生ETF联接C |
基金代码 | 006381 | 基金类型 | QDII-指数 |
发行日期 | - | 成立日期 | 2018年09月19日 |
基金公司 | 华夏基金 | 资产规模 | 0.06亿 |
管理费率 | 0.60 | 托管费率 | 0.15 |
申购费率 | 0.00 | 赎回费率 | 1.50 |
业绩比较基准 |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95% +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 跟踪标的 | 香港恒生指数 |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恒生ETF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及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组合。基金在境内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此外,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合约、互换、期货、期权、权证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恒生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基金还将适度参与恒生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恒生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其他基金、金融衍生工具等产品,并在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参与证券借贷,以增加收益。
在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之前,本基金可通过特殊申购的方式用基金资产换购目标ETF份额,以进行基金建仓。
为了更好地对外币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还可以与目标ETF或其他QDII基金进行外汇互换,互换价格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在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之前,本基金可通过特殊申购的方式用基金资产换购目标ETF份额,以进行基金建仓。
为了更好地对外币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还可以与目标ETF或其他QDII基金进行外汇互换,互换价格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种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
4、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2、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种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
4、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恒生ETF的联接基金,恒生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