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巨潮100指数A(LOF)基金
(161607)基金类型:股票指数 | 基金规模:7.72亿亿元 |
成 立 日:2005年05月12日 | 基金公司:融通基金 |
基金经理:蔡志伟 | 基金评级:暂无评级 |
购买状态:申购-开放| 赎回-开放 |
基金净值[2024-11-07]
1.037
日增长率: 3.18% 累计净值: 3.212
- 近一周
增长率
6.03% - 近一月
增长率
1.87% - 近一季
增长率
22.87% - 近半年
增长率
15.35%
实时估值
历史净值
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融通巨潮100指数A(LOF) |
基金代码 | 161607 | 基金类型 | 股票指数 |
发行日期 | 2005年03月10日 | 成立日期 | 2005年05月12日 |
基金公司 | 融通基金 | 资产规模 | 7.72亿 |
管理费率 | 1.30 | 托管费率 | 0.20 |
申购费率 | 1.50 | 赎回费率 | 1.50 |
业绩比较基准 | 巨潮100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 跟踪标的 | 巨潮100指数 |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控制股票投资组合相对巨潮100目标指数跟踪误差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巨潮100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追求长期的资本增值。本基金谋求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长,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控制股票投资组合相对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基金以指数化分散投资为主要投资策略,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度的主动调整,在数量化投资技术与基本面深入研究的结合中谋求基金投资组合在偏离风险及超额收益间的最佳匹配。为控制基金偏离目标指数的风险,本基金力求将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目标指数增长率间的日跟踪误差控制在0.5%。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1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4、基金若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由于本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1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4、基金若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由于本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接近市场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