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宝康债券基金
(240003)基金类型:债券型 | 基金规模:17.87亿亿元 |
成 立 日:2003年07月15日 | 基金公司:华宝基金 |
基金经理:李栋梁 | 基金评级:暂无评级 |
购买状态:申购-限大额| 赎回-开放 |
基金净值[2025-02-05]
1.2778
日增长率: 0.15% 累计净值: 2.4308
- 近一周
增长率
0.15% - 近一月
增长率
1.2% - 近一季
增长率
2.93% - 近半年
增长率
4.46%
实时估值
历史净值

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 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宝宝康债券 |
基金代码 | 24000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发行日期 | 2003年06月05日 | 成立日期 | 2003年07月15日 |
基金公司 | 华宝基金 | 资产规模 | 17.87亿 |
管理费率 | 0.60 | 托管费率 | 0.20 |
申购费率 | 0.80 | 赎回费率 | 1.50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在保持投资组合低风险和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及追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现金和回购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相关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会择机进行新股申购,但新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20%,所投资的新股上市流通后持有期不超过1年,可转换债券不转换成股票。
投资策略
通过研判市场利率走势,采取积极的投资管理策略,把握市场创新机会,优化和调整资产配置,获取潜在超额收益。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在各基金范围内进行。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自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布之日起,本基金新增的投资人如果没有明示的,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方式;
(2)分红方式的设置与变更
投资人可在销售机构处对托管在该处的基金通过基金分红方式的设置和变更进行分红方式的选择,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确认后对该销售机构账户内托管的该基金品种全部份额有效。
投资人既未作账户分红方式选择也未作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情况下,分红方式根据本条第(1)项所述的现金红利方式确定,否则不再适用本条第(1)项所述的现金红利方式规则。
3、同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自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布之日起,本基金新增的投资人如果没有明示的,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方式;
(2)分红方式的设置与变更
投资人可在销售机构处对托管在该处的基金通过基金分红方式的设置和变更进行分红方式的选择,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确认后对该销售机构账户内托管的该基金品种全部份额有效。
投资人既未作账户分红方式选择也未作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情况下,分红方式根据本条第(1)项所述的现金红利方式确定,否则不再适用本条第(1)项所述的现金红利方式规则。
3、同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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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
管理规模:1585.44亿
旗下基金:93只
华宝香港大盘C
日增长率 -2.1% 累计净值 1.3417
华宝香港大盘A
日增长率 -2.11% 累计净值 1.3467
华宝科技先锋混合
日增长率 0.07% 累计净值 1.3756
华宝沪港深中国增强(LOF)
日增长率 -1.39% 累计净值 1.2316
华宝沪港深中国增强(LOF)C
日增长率 -1.4% 累计净值 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