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基金

    (260112)
    基金类型:混合型 基金规模:27.44亿亿元
    成 立 日:2009年10月20日 基金公司景顺长城基金
    基金经理:鲍无可   基金评级:暂无评级
    购买状态:申购-开放| 赎回-开放
    基金净值[2024-11-21]

    2.434

    日增长率: 0.16% 累计净值: 3.405

    • 近一周
      增长率
      0.08%
    • 近一月
      增长率
      -1.85%
    • 近一季
      增长率
      5.05%
    • 近半年
      增长率
      -2.6%
    实时估值 历史净值

    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基金代码 26011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发行日期 2009年08月20日 成立日期 2009年10月20日
    基金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 资产规模 27.44亿
    管理费率 1.50 托管费率 0.25
    申购费率 1.50 赎回费率 1.50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中国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带来的相关产业成长机会,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票指数期货等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1.投资主题定义
    根据 GICS行业分类,本基金投资主题涵盖范围包括:
    (1)能源、公用事业、电信服务、医疗保健
    (2)材料、工业、信息技术、金融等行业中受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拉
    动或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公司,具体参见下表。
    行业 细分领域
    材料 建材、钢铁、金属非金属、化学制品
    工业 运输、电气设备、航天航空与国防、机械、建筑产品、建筑与工程、
    环境设施与服务
    金融 保险、银行、资本市场
    可选消费 有线和卫星电视、汽车与汽车零部件
    信息技术 通信设备
    行业 细分领域
    材料 建材、钢铁、金属非金属
    工业 运输、电气设备、航天航空与国防、机械、建筑产品、建筑与工程
    金融 保险、银行
    可选消费 有线和卫星电视
    信息技术 通信设备

    除上述符合投资主题的行业外,对于不在上述主题行业范围但是符合下列标
    准之一的上市公司亦可作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1)上市公司发展业务以能源基建为主要战略方向,或即将或正在进行以能源
    基建为主要方向的公司战略转型。
    (2)上市公司取得与能源基建相关的专项发明专利或已有的相关专项发明专利
    即将转化为产品。
    (3)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至少有 20%的收入来源于能源基建业务相关的
    产品。
    (4)上市公司净利润中,至少有 20%的收入来源于能源基建业务相关的产品。
    由于经济结构变化和市场行业结构变化导致上述主题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
    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主题定义进行修订。
      2、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寻找投资主题当中最具爆发力子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如下图所示)。其中,"自上而下"的研究包括:
      股票投资策略示意
      ■
      (1)宏观政策分析。通过对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的分析,寻找行业驱动因素。
      (2)行业景气分析。通过对相关行业需求和产能的对比分析,以及主要成本因素的分析,判断行业的景气程度及变化趋势。
      (3)相对价值分析。通过各行业估值水平相对于增长速度的比较分析,结合估值的国际比较,判断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
      在"自下而上"的分析中重点关注以下四点因素:
      (1)业务价值(Franchise Value)
      寻找拥有高进入壁垒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产品定价能力、创新技术、资金密集、优势品牌、健全的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规模经济等。在经济增长时它们能创造持续性的成长,经济衰退时亦能度过难关,享有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进而创造高业务价值,达致长期资本增值。
      (2)估值水平(Valuation)
      对成长、价值、收益三类股票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成长型股票:用来衡量成长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标为PEG,即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率。尽管成长型股票通常会有较高的市盈率,但作为理性的投资者,我们不会因为其高成长就支付不合理的价格。为了使投资人能够达到长期获利目标,我们在选股时将会谨慎地买进价格与其预期增长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在寻找价值型股票时,我们会分析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判断公司的合理价值,然后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收益型股票通常具有股价比较稳定的特点,我们在挑选收益型股票,除了要求其至少3年保持持续的盈利和分红外,主要关注其派息率水平。
      (3)管理能力(Management)
      注重公司治理、管理层的稳定性以及管理班子的构成、学历、经验等,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诚信。
      (4)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
      注重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稳定透明的分红派息政策。衡量企业绩效的最终标准在于投资人的长期现金报酬,企业除了需要拥有良好的利润增长以外,也需要能创造足够现金流以供派息和再投资之用。在会计准则弹性太大,盈利容易被操纵的时候,此标准尤显重要,因为创造现金与分红能力永远是一家企业素质的最好体现。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每月对最新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等进行定量分析,给出评分,结合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社会政治状况的定性分析,对下一阶段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宏观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并据此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
      (2)信用策略
      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对各类别券种历史利差水平进行分析,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判断各类别资产的相对价值,进行类属资产配置。
      个券选择层面,本公司自建"企业信用资料库(CBD)"对所有投资的企业债券进行详细的信用分析。重点投资于低风险的企业债券;对于高风险企业,有相应的投资限制;不投资于绝对风险的债券。
      (3)流动性策略
      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对现金、债券及回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
      (4)时机策略
      针对不同期限、不同资产类别券种的利率比较分析,相机运用骑乘策略、息差策略和利差策略,以获取超额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公司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价值,谨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每次基金收益
    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分红方式的设置与变更
    投资人可在销售机构处对托管在该处的基金通过账户分红方式或基金分红方式的设置和变更进行分红方式的选择;
    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处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是针对该销售机构账户内所有的该项选择后新增的且未作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基金品种的分红方式。投资人若要修改某销售机构基金交易账户内单个基金品种的分红方式需提交变更基金分红方式的申请,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确认后对该销售机构账户内托管的该基金品种全部份额有效。
    投资人既未作账户分红方式选择也未作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情况下,分红方式根据本条第(1)项所述的默认分红方式确定,否则不再适用本条第(1)项所述的默认分红方式规则。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景顺长城
    管理规模:1880.19亿 旗下基金:96只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混合A

    日增长率 -3.57% 累计净值 2.063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混合C

    日增长率 -3.58% 累计净值 2.002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

    日增长率 -3.38% 累计净值 2.18

    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

    日增长率 0.31% 累计净值 1.874

    景顺长城睿成混合A

    日增长率 1.97% 累计净值 1.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