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鼎益混合(LOF)基金

    (162605)
    基金类型:混合型 基金规模:43.34亿亿元
    成 立 日:2005年03月16日 基金公司景顺长城基金
    基金经理:刘彦春   基金评级:暂无评级
    购买状态:申购-限大额| 赎回-开放
    基金净值[2024-04-29]

    2.083

    日增长率: 1.36% 累计净值: 5.024

    • 近一周
      增长率
      3.74%
    • 近一月
      增长率
      2.06%
    • 近一季
      增长率
      9.92%
    • 近半年
      增长率
      -3.96%
    实时估值 历史净值

    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LOF)
    基金代码 16260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发行日期 2005年01月20日 成立日期 2005年03月16日
    基金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 资产规模 43.34亿
    管理费率 1.50 托管费率 0.25
    申购费率 1.50 赎回费率 1.50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80%+银行同业存款利率*2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通过主动的基本面选股和最优化风险收益配比获取超额收益,力求基金财产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1、投资管理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并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及GVI等选股模型作为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依据。与此同时,本基金运用多因素模型等分析工具,结合基金管理人的主观判断,根据风险收益最优化的原则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2)投资决策程序
    (i)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包括确立各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财产的配置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由基金经理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提出基金的资产配置建议,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一旦作出决议,即成为指导基金投资的正式文件,投资部据此拟订具体的投资计划。
    (ii) 投资部是负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的具体部门,投资总监除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的职责外,还负责管理和协调投资部的日常运作。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议具体承担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iii) 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各部门总监组成,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指导业务方向,并接受、审阅监察稽核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
    (iv)本基金决策投资过程为:
    ①由基金经理依据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②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最终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③投资部从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中精选个股,依据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投资研究联席会议集体决定个股配置方案;
    ④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2、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是一只较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0%,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通过定量的业绩归因分析深入发掘主动性回报的相关信息,适当加大选股因素的贡献度,借助投资组合优化技术实现投资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同时,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采用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实现风险的识别、测度和控制,通过调整风险结构,突出股票选择能力,从而保证股票投资组合相对于基准指数的年跟踪误差在预定目标之内,将投资管理的主动性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本基金在投资中利用多因素模型优化投资组合,将与行业、投资风格和市场敏感暴露度密切相关的非主观的风险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借助主动选股获利,通过精选个股和优化组合两个环节增强超额收益。
    (3)选股标准
    本基金遵循基本面主动选股的原则,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制定投资决策。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的优势企业的股票或估值偏低的股票,结合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及政策分析、产业景气及产业政策分析,制定投资备选名单。对个股的选择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依据GVI模型,选取价位合适的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场外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场内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严格控制证券市场中的非系统性风险,是风险程度适中的投资品种。
    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本基金将投资组合管理中面临的各类别风险定义如下:
    1、投资组合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系统性风险:基金在投资中因市场原因而无法规避的风险;
    (2)行业配置风险:基金中某行业投资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3)证券选择风险:基金中某只股票的持仓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4)风格风险:基金在投资风格上与基准之间产生偏差,偏重于某种风格而产生的风险;
    2、个股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财务风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由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特别是财务状况判断出现失误,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受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地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
    (3)价格风险: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当基金中某只证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出一定比例;
    3、作业执行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运营部及法律、监察稽核部对作业风险进行实时预警与监控。此类风险主要包括基金在日常操作中出现违反法规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者交易执行中的操作失误以及信息系统故障产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借鉴了外方股东景顺集团的投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景顺长城风险管理系统。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降低投资的风险,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的股票风险管理主要基于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回报分析系统实现。
    景顺长城
    管理规模:1880.19亿 旗下基金:96只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

    日增长率 0.18% 累计净值 2.238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日增长率 0.24% 累计净值 3.479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

    日增长率 0.44% 累计净值 2.333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A

    日增长率 0% 累计净值 1.274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A

    日增长率 -0.32% 累计净值 1.4255